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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安徽经济管理干部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打印本页]

作者: sowang    时间: 2016-6-5 23:40
标题: 安徽经济管理干部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安徽经济管理干部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一、学校全称:安徽经济管理干部学院


二、办学层次:高职

三、办学类型:公办成人高等学校

四、办学地址:合肥市望江东路115号(中校区);合肥市东流东路1号(东校区);合肥市望江西路557号(西校区)。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

    1.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2.按分数优先原则分配专业。按照考生的高考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则按照考生的第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依此类推,进行后续专业志愿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若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调剂到相应有空余计划的专业;高考总分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原则上不作退档处理,入学时可以按照学院相关规定进行专业调剂。

    3.身体健康状况要求:符合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4.录取时,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六、颁发证书:按教育部教学〔2002〕15号文件规定,颁发安徽经济管理干部学院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七、学费标准:按照安徽省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执行。

八、联系方式: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望江东路115号;邮编:230059;电话:0551-63415915;网址:http://www.ahsa.edu.cn; E-mail:zhaosheng@ahsa.edu.cn

九、其他须知:

    1.报考语言类专业以及中外合作培养专业,英语单科成绩原则应达到75分以上。

    2.报考旅游管理专业的考生,应五官端正,男生身高为1.68米以上、女生为1.58米以上,以避免给专业学习和今后就业带来困难。

    3.因中外合作培养专业的学费相对于其他专业较高,考生应根据家庭经济情况谨慎填报。录取在中外合作培养专业的学生,不得转入普通高职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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