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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政策解读——招生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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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owang
时间:
2016-6-28 1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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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政策解读——招生政策规定
2016年06月28日 15:07 来源: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一、山东省2016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政策主要变化
(一)优化了自主招生批的志愿设置和投档办法
今年自主招生批设置设2类志愿,一类是高校农村专项计划(教育部实施的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的专项计划),一类是自主招生(含高水平艺术团)。每类志愿均设1个高校志愿,6个专业志愿及1个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志愿。这两类志愿考生可以选报其中一类,也可以两类兼报,前提是考生获得相应的入选和填报资格。
投档录取时,先投高校农村专项计划志愿,专项计划录取完毕后再进行自主招生投档录取。
(二)启动省属高校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招生
今年确定了山东师范大学、曲阜师范大学、聊城大学、鲁东大学、临沂大学、青岛大学、齐鲁师范学院、潍坊学院、泰山学院等9所高校承担师范生免费教育培养任务。
免费师范生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考生夏季高考成绩不低于我省首次划定的本科二批录取控制线。地方免费师范生设置17个专业志愿及1个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志愿,专业志愿由“专业+定向就业市”构成,选择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视为认同可以调剂到报考高校的任何专业及其就业市方向。地方免费师范生设高校及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志愿,选择服从调剂的考生视为认同地方免费师范生调剂高校的任何专业及其就业市方向。
有关招生高校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和各专业分市计划择优录取。
需要注意的是,省属免费师范招生是提前批的一个类型,只是由于可以报考专业志愿设置不同而单独设计了一张志愿卡,与提前批的军事、公安等其他类别不能兼报。
考生选择填报地方免费师范生志愿时,系统会弹出提示窗口,告知考生一经报考地方免费师范生志愿即视为理解和同意省教育厅制定的地方免费师范生有关协议,并按要求签订协议。
录取工作完成后,地方免费师范生培养学校将经本校、各定向就业市教育局签章的《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寄送给录取为免费教育师范生的考生,考生持《录取通知书》和经考生本人及其监护人签字的《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按培养学校规定时间及要求报到入学。未签订《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的考生视为放弃2016年普通高校入学资格。
(三)启动实施高职院校招收贫困家庭学生专项计划
今年我省启动实施高职院校招收我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专项计划(以下简称高职院校专项计划)。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日照职业技术学院、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威海职业学院、山东职业学院、烟台职业学院、东营职业学院、滨州职业学院、山东科技职业学院、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淄博职业学院、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济南职业学院等13所高等职业院校实施该项计划。
高职院校专项计划志愿设置在专科(高职)批次,春季高考、夏季高考均为平行志愿,夏季高考可填报6所高校,每所高校可填报6个专业及1个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志愿。春季高考在专业类别内可报考4所高校,每所高校可填报4个专业及1个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志愿。高职院校专项计划不设征集志愿。报考高职院校专项计划的考生可同时填报常规计划志愿。投档时,先投高职院校专项计划志愿,专项计划志愿录取完成后,再投常规计划志愿。
(四)开展本科高校综合评价招生试点
2016年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分校、青岛大学、山东师范大学、山东科技大学、青岛科技大学、山东财经大学等9所本科高校开展综合评价招生试点。
本科高校综合评价招生是指依据考生统一高考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学校考核,按比例形成综合成绩择优录取学生。考生综合成绩由试点高校依据高考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高校考核成绩,按一定比例计算形成。其中,高考成绩在其中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其余两项在其中的占比由试点高校自行确定。试点高校根据相关招生计划及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预录取名单,并按规定程序办理录取手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高考成绩由试点高校自行确定,但不得低于我省首次确定的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
根据《关于2016年普通本科高校综合评价招生试点工作的补充通知》(鲁教学函〔2016〕5号),山东大学在本科提前批之前录取符合条件的考生,凡被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其他任何批次的志愿填报和录取。山东大学要在考生参加学校测试前,将该项政策完整无误地告知考生,并由考生签署知晓该项政策并同意执行的承诺书。
(五)同时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录取的考生确认就读学校的方式有所变化
考生不用再到所在县、区招生考试机构确认就读学校,而是于8月18日、19日自行在山东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信息平台上确认,逾期不确认的视为放弃今年高考录取资格。
(六)军校(国防生)招生增加体能测试
今年军校(国防生)招生增加了体能测试环节。体能测试由省军区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考生所在市军分区(警备区)具体承办,各市招生考试机构监督实施,体能测试成绩仅作参考,不作为录取依据,无故不参加体能测试者,取消录取资格。体能测试时间为6月11日-29日。凡报考军校或高校国防生的考生,需携带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所在地军分区(警备区)报名参加体能测试。
(七)继去年英语使用全国卷后,今年我省高考文综、理综也使用全国卷。
(八)艺术类专业本科提前批志愿由两个顺序志愿调整为填报一次志愿,征集一次志愿。
二、录取批次及时间安排
录取工作分5个批次进行,依次为提前批、自主招生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专科(高职)批。自7月2日开始,至8月15日结束。
1.提前批
(1)本科高校及专业
招收飞行员的飞行技术本科专业。录取时间:7月2日—8日。
部分艺术类高校及专业。录取时间:7月2日—13日。
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高校及专业。录取时间:7月2日—8日。
④部分文理类高校及专业,包括军事、公安、国防生、航海类高校及专业;招收免费师范生的师范类专业(含教育部直属高校和省属高校,省属高校招收免费师范生以下简称地方免费师范生);综合评价招生试点高校及专业;部分高校的小语种专业;其他提前批高校及专业。录取时间:7月8日—13日。
⑤春季高考本科提前录取的高校及专业。录取时间:7月2日—8日。
(2)专科高校及专业
公安类高校专科专业、定向培养士官的招生高校及专业(以下简称直招士官生)。录取时间:7月14日。
2.自主招生批
包括教育部实施的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专项计划(以下简称高校农村专项计划)和自主招生(含高水平艺术团)的高校及专业。
(1)高校农村专项计划录取时间:7月16日—17日。
(2)自主招生(含高水平艺术团)录取时间:7月18日。
3.本科一批
(1)部分文理类高校及专业。包括国家“211工程”高校、教育部直属高校、其他部委属重点高校、部分省属重点高校、部分高校的7年学制专业,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以下简称地方农村专项计划)。录取时间:7月19日—25日。
(2)未列入提前批的其他高校的艺术类专业。录取时间:7月14日—8月3日。
(3)体育专业。录取时间:7月14日—8月3日。
4.本科二批
未列入提前批和本科一批的本科高校和专业(含春季高考)。录取时间:7月27日—8月7日。
5.专科(高职)批
包括高职(高专)院校招收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专项计划(以下简称高职院校专项计划)、飞行技术专科专业和未列入专科提前批的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的高校及专业。
(1)高职院校专项计划录取时间:8月8日。
(2)飞行技术专科专业录取时间:8月9日。
(3)常规计划高校及专业录取时间:8月9日—15日。
三、志愿设置
(一)普通文理类
1.提前批
(1)本科设置首次填报志愿(以下简称首次志愿)、1次征集志愿和高校及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志愿(以下简称调剂志愿),调剂志愿在征集志愿时填报。首次志愿和征集志愿均设1个高校志愿,除地方免费师范生外的每个高校志愿均设置6个专业及1个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志愿;地方免费师范生设置17个专业志愿及1个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志愿,专业志愿由“专业+定向就业市”构成,选择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视为认同可以调剂到报考高校的任何专业及其就业市方向。地方免费师范生设高校及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志愿,选择服从调剂的考生视为认同地方免费师范生调剂高校的任何专业及其就业市方向;其他高校调剂志愿设军事、公安、其他3类调剂。
(2)专科填报1次志愿,设置1个高校志愿、6个专业志愿、1个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志愿和1个院校调剂志愿。
2.自主招生批。设置高校农村专项计划和自主招生(含高水平艺术团)2类志愿,每类志愿均设1个高校志愿,6个专业志愿及1个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志愿。考生所报志愿必须与取得高校农村专项计划、自主招生(含高水平艺术团)资格的高校一致。取得高校农村专项计划和自主招生(含高水平艺术团)两类资格的考生可同时填报此两类志愿。
3.本科一批。设置首次志愿、1次征集志愿和调剂志愿,调剂志愿在征集志愿时填报。首次志愿和征集志愿均为平行志愿,可分别填报6所高校,每所高校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及1个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志愿。其中,地方农村专项计划单设投档单位,志愿设置与本科一批文理类相同,取得地方农村专项计划资格的考生在填报本科一批常规志愿时,可同时填报地方农村专项计划志愿。
4.本科二批。设置首次志愿、2次征集志愿和调剂志愿,调剂志愿在第二次征集志愿时填报。首次志愿和2次征集志愿均为平行志愿,每次可填报6所高校,每所高校可填报6个专业及1个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志愿。调剂志愿分公办高校及专业、其他高校及专业(含中外合作办学等专业)2类调剂。
5.专科(高职)批。设置首次志愿、1次征集志愿和调剂志愿,调剂志愿在征集志愿时填报。首次志愿和征集志愿均为平行志愿,均可填报6所高校,每所高校可填报6个专业及1个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志愿。其中,高职院校专项计划志愿单设投档单位,填报1次志愿,设置6个高校志愿和1个调剂志愿,6个高校志愿为平行志愿,每个高校志愿均设置6个专业及1个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志愿。高职院校专项计划不设征集志愿。报考高职院校专项计划的考生可同时填报常规计划志愿。
(二)艺术类
1.艺术类本科提前批。设置首次志愿和1次征集志愿,均设1个高校志愿、4个专业志愿及1个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志愿。
2.艺术类本科一批。设置首次志愿、2次征集志愿和美术类专业高校调剂志愿,美术类专业高校调剂志愿在第二次征集志愿时填报。首次志愿和2次征集志愿均填报1个高校志愿、4个专业志愿及1个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志愿。
3.艺术类专科批。设置首次志愿、1次征集志愿和美术类专业高校调剂志愿,美术类专业高校调剂志愿在征集志愿时填报。首次志愿和征集志愿均填报1个高校志愿、2个专业志愿。
(三)体育类
1.体育类本科。设置首次志愿、2次征集志愿和调剂志愿,调剂志愿在第二次征集志愿时填报。首次志愿和2次征集志愿均填报1个高校志愿、2个专业志愿及1个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志愿。
2.体育类专科(高职)。设置首次志愿、1次征集志愿和调剂志愿,调剂志愿在征集志愿时填报。首次志愿和征集志愿均填报1个高校志愿、2个专业志愿及1个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志愿。
(四)高水平运动员
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高校单设志愿,设1个高校志愿,不设专业志愿。考生只能填报取得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合格资格的高校,同时取得多个高校资格的只能填报1个高校志愿。参加招生院校文化单独考试且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合格的高水平运动员考生单独办理录取手续,不再填报志愿。
(五)春季高考
1.春季高考本科提前录取的高校及专业。设置1个高校志愿、4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志愿,仅限经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公示的技能拔尖人才填报。春季高考本科提前录取的高校及专业,不单列招生计划,填报志愿时选择春季高考本科批院校、专业及代号。
2.春季高考本科。设置首次志愿、2次征集志愿和调剂志愿,调剂志愿在第二次征集志愿时填报。首次志愿和2次征集志愿均为专业类别内平行志愿模式,每次可填报4个高校志愿,每个高校志愿可填报4个专业及1个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志愿。
3.春季高考专科(高职)。设置首次志愿、1次征集志愿和调剂志愿,调剂志愿在征集志愿时填报。首次志愿和征集志愿均为专业类别内平行志愿模式,每次可填报4个高校志愿,每个高校志愿可填报4个专业及1个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志愿。其中,高职院校专项计划志愿单设投档单位,填报1次志愿,志愿设置为专业类别内平行志愿模式,可填报4个高校志愿和1个调剂志愿,每个高校志愿均设置4个专业及1个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志愿。高职院校专项计划不设征集志愿。报考高职院校专项计划的考生可同时填报常规计划志愿。
四、填报志愿时间及要求
(一)填报志愿时间
1.6月28日,填报夏季高考艺术类本科提前批、文理类本科提前批首次志愿;填报专科提前批志愿、高水平运动员志愿;填报春季高考本科提前录取志愿。
2.7月5日,填报文理类本科一批、艺术类本科一批、体育类本科首次志愿;填报自主招生批志愿。
3.7月12日,填报艺术类、文理类本科提前批征集志愿。
4.7月23日,填报文理类本科一批征集志愿,艺术类本科一批、体育类本科第一次征集志愿,文理类本科二批、春季高考本科首次志愿。
5.8月1日,填报文理类本科二批、春季高考本科第一次征集志愿,艺术类本科一批、体育类本科第二次征集志愿。
6.8月5日,填报文理类本科二批、春季高考本科第二次征集志愿;填报文理类、高职院校专项计划、春季高考、艺术类、体育类专科(高职)首次志愿。
7.8月13日,填报文理类、春季高考、艺术类、体育类专科(高职)征集志愿。
(二)填报志愿要求
1.考生应根据报考类别和层次,结合高考成绩,参照各高校分专业招生计划或网上公布的缺额计划、高校《招生章程》等,通过互联网填报志愿。填报志愿网址为:
http://wsbm.sdzk.cn
。
2.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应尽早填报志愿,避免因网络不畅、忘记密码等原因耽误填报。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3.考生填报志愿以规定时间内最后一次填报(修改)确认的信息为准。考生凭密码上网确认的志愿信息具有法律效力,无需进行书面签字确认。
4.为确保公平公正,志愿填报时间结束后,不再受理考生补报志愿申请,也不允许考生修改、放弃已填报的志愿。
5.考生志愿是投档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必须由考生本人亲自填报,不得由他人代替。学校和教师不得干预考生填报志愿,不得代替考生填报志愿,也不得接受考生委托填报志愿。因考生本人泄露密码或由他人代为填报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6.文理类本科提前批、本科一批、自主招生批志愿,本科二批首次填报志愿及第一次征集志愿,仅限于达到本科一批或首次确定的本科二批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填报,本科二批第二次征集志愿时,在首次确定的本科二批录取控制线下20分之内的考生均可填报。
7.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有关中学要做好考生填报志愿的宣传和指导工作,向不具备条件的考生提供场地、设备、上网条件及其他必要的帮助。
8.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加强政策宣传,帮助考生了解招生政策;要严格执行填报志愿工作程序,加强考生志愿信息管理;加强对考生填报志愿的信息服务,准确提供有关高校和专业的招生信息。
五、特殊类别录取
(一)中外合作办学或只招收有志愿考生的专业,相关专业单设代码或投档单位。
(二)民族预科班只招收少数民族考生,本科预科班线上生源不足时可适当降分,但不得低于我省相应批次最后一次征集志愿各有关高校投档分数线以下80分。民族预科班需降分录取时以最后一次征集志愿时考生所报志愿为准。相关专业单设投档单位。
(三)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招生对象为符合我省夏季高考报名资格的应届高中毕业生(不限民族)。本科高校招收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考生时,如线上生源不足可适当降分,但不得低于我省相应批次各有关高校投档分数线以下40分。相关专业单设投档单位。
(四)山东大学(威海)、山东财经大学、山东建筑大学、济南大学安排的走读招生计划,录取分数不得低于招生高校在我省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走读计划单设学校代号。
(五)定向培养直招士官招生对象为参加2016年夏季高考的普通高中毕业生。省军区负责政审、体检、面试工作。
(六)南方科技大学、上海纽约大学、上海科技大学等教育部批准的招生试点高校安排在提前批次录取,录取办法按照高校招生章程规定执行。
(七)我省本科综合评价招生试点高校根据相关招生计划及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预录取名单,并按规定程序办理录取手续。
(八)地方免费师范生招生录取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免费教育师范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16〕12号)执行。地方免费师范生招生高校应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和各专业分市计划择优录取。
(九)高职院校专项计划招生录取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职(高专)院校招收贫困家庭学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16〕14号)执行。
(十)军校和国防生录取按照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山东省军区司令部、山东省公安厅政治部《关于做好2016年军队高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16〕74号)执行。
(十一)公安高校录取按照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山东省公安厅政治部《关于做好2016年公安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16〕77号)执行。
(十二)“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关于做好2016年职业院校与本科高校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试点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16〕8号)执行。
(十三)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招生,线上生源不足时可适当降分,但不得低于我省有关高校所在批次最后一次征集志愿投档控制线下80分。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需降分录取时以最后一次征集志愿时考生所报志愿为准。相关专业单设投档单位。
(十四)内地西藏、新疆高中班应届毕业生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内地西藏、新疆高中班应届毕业生招生录取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我省负责将考生高考成绩、电子档案等信息提供给西藏、新疆教育行政部门。
(十五)招收飞行员的飞行技术专业分别按空军、海军、民航招收飞行员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六)其他各类单独招生,分别按教育部及省教育厅有关文件执行。
六、香港、澳门高校内地招生
(一)香港高校内地招生
香港共有12所高校在内地招生,即香港大学、香港科技大学、香港理工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香港浸会大学、香港岭南大学、香港教育学院、香港演艺学院、香港公开大学、香港树仁大学、珠海学院。其中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安排在我省本科提前批录取,填报志愿时间及录取安排与本科提前批其它高校相同。其它10所高校实行自主招生,具体报名、面试、录取事宜考生可查看学校相关公告内容。
(二)澳门高校内地招生
澳门共有6所高校在内地招生,即澳门大学、澳门理工学院、旅游学院、澳门科技大学(包括大学先修班)、澳门城市大学(包括大学先修班)、澳门镜湖护理学院。具体报名、面试、录取事宜考生可查看学校相关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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