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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陕西省多措施严查“高考移民” 切实维护高考生权益 [打印本页]

作者: sowang    时间: 2016-11-14 19:12
标题: 陕西省多措施严查“高考移民” 切实维护高考生权益
来源:大河网      2016-11-14 09:43

  陕西省明年高考网上报名将于今年12月1日至7日进行,陕西省明确符合规定条件的随迁子女可在陕西报考参加高考,同时陕西省将采取多项措施,严厉打击“高考移民”,切实维护符合报考条件高考生的合法权益。

  省招生办明确要求,各县(区)招办要提前对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审查,不符合报名条件者不得报名。对持非本县(区)公安机关签发的居民身份证以及非本县(区)学籍的考生要仔细审核,确认户籍、学籍真实并符合规定的方可报名。
  随迁子女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籍,由学籍所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查;随迁子女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在陕居住情况,由所居住县(区)公安部门负责审查;随迁子女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在陕参加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情况,由办理参保登记的市养老保险经办处或县(区)养老保险经办中心负责审查。

  省招生办要求,为防止伪造学籍档案违规报考,在审核考生报考资格时,招生考试部门将按照中学学籍管理规定,严格审查考生在陕中学学籍取得方式和注册手续,坚决杜绝高中学籍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外省籍考生违规报考。同时将把普通高中应届生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籍列入报名资格审查范围。公安部门将重点审查持有外地公安机关签发的居民身份证的考生,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网上报名时,省招生办要求,任何人、任何单位不得代替考生填写应由考生本人填写的信息,不得强制考生选择报考科类、强制考生统一填写某一与本人实际不符的个人信息,考生本人对报考信息真实性负责,现场确认时,需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各种对考生资格有特殊要求的招生类型,资审结束后结果在考生所在中学和当地进行公示,接受广大考生社会监督。对查实的违规报考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涉及“高考移民”的违规案件,除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还要追究主管领导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记者 张彦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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