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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夏季高考工作实施意见出台 合并本科录取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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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owang
时间:
2017-3-25 13:32
标题:
山东省夏季高考工作实施意见出台 合并本科录取批次
2017-03-25 08:54:00 来源: 鲁中网-鲁中晨报
记者徐鹏
3月24日,山东省教育厅网站发布了《山东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夏季高考)工作实施意见》,《意见》规定考试时间为:6月7日至8日进行,语文、数学由山东省自行命题,其他科目由教育部命题。合并本科录取批次,艺术、体育等有术科成绩要求的专业不实行平行志愿,取消少数民族考生加分项目。
考生电子档案信息库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
实施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专项计划、地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高职农村专项计划的县(市、区)要会同公安等部门加强对报考考生户籍地、居住地、学籍等信息的复查,考生的资格审核工作由实施区域县(市、区)教育局负责,有关市教育局负责考生资格复核工作。
报考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以下简称“体检”),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其中报考军事、公安、武警类高校的考生还须参加由省军区、省公安厅和有关高校组织的军检、体能测试和面试。
中学档案由考生毕业中学负责按有关规定组建。应届高中毕业生的中学档案于5月底前统一集中到县(市、区)招生办公室;非应届高中毕业生的中学(人事)档案于报名时交县(市、区)招生办公室。2007年以后毕业的应往届高中生,其中学档案内容主要为《山东省普通高中学生发展报告》。2007年之前毕业的往届高中生,其中学档案内容主要包括:学年评语表、考试(考查)成绩登记表、山东省中学生体育合格登记卡、健康检查表、毕业生登记表、高中毕业生家庭情况调查表、中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登记表、中学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表。
考生高考电子档案是高校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内容主要包括报名信息(含身份证号、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鉴定或评语等,2007年以后毕业的应往届高中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体检信息、志愿信息、成绩信息和考生参加高考的诚信记录(主要指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以及在招生其他环节违规的简要事实及处理结果)等5部分。考生电子档案须与纸介质材料对应部分的内容一致。考生电子档案信息库一经建立,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
高考文化课成绩6月25日前公布
据悉,考试于6月7日至8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如下:6月7日9:00—11:30,语文;15:00—17:00,数学。6月8日9:00—11:30,综合;15:00—17:00,外语。文史类考生考语文、数学1(适用于文史方向)、外语、综合1(包括政治、历史、地理);理工类考生考语文、数学2(适用于理工方向)、外语、综合2(包括物理、化学、生物)。语文、数学、外语试题满分各为150分;综合1和综合2 试题满分各为3 0 0分;各科累计总成绩满分为750分。
语文、数学由山东省自行命题,外语(含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综合1、综合2由教育部命题。命题依据教育部公布的《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的《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夏季高考)山东卷考试说明》进行。
报考外语或有外语口试要求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外语口试。外语口试工作由各市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口试内容与时间由各市自行确定。口试成绩须于7月3日前报送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高考评卷所有科目的主观卷(卷Ⅱ)部分均采取网上评阅的方式。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于6月25日前公布。考生对成绩如有疑问,可于成绩公布之日起3日内,向考试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申请复核,逾期不再受理。
合并本科录取批次
《意见》规定,录取分5批进行,即本科提前批、自主招生批(含高校专项)、本科普通批、专科(高职)提前批、专科(高职)普通批。本科提前批:军事、公安、国防生、航海类本科院校及专业;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的本科师范类专业;国际关系学院、外交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中国青年政治学院、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等本科院校及专业;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等院校的小语种专业;部分院校的本科飞行技术专业;本科高校综合评价招生试点的院校及专业;地方免费师范生;地方免费医学生;春季高考本科提前录取的高校及专业;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高校及专业;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其招生办法执行的其他院校的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部委属院校、“211”工程院校和部分省属重点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
自主招生批(含高校专项):有关高校自主选拔录取,包括高水平艺术团。本科普通批:未列入本科提前批的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的本科高校及专业。专科(高职)提前批:公安类专科院校及专业;直招士官专业;飞行技术专科专业。专科(高职)普通批:未列入专科(高职)提前批的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的专科(高职)高校及专业。
2017年继续实行网上填报志愿,在普通文史和理工类的本科普通批、专科(高职)普通批全部实行平行志愿和分批次征集志愿。艺术、体育等有术科成绩要求的专业不实行平行志愿。“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试点考生按文史类或理工类专科(高职)普通批填报志愿,考生投档成绩达到我省本科普通批录取最低控制线下50分之内,由高校根据录取原则择优录取并办理专科录取手续。
考生填报的志愿信息以规定时间内最后一次填报(修改)为准。考生凭报名时自己设定的密码和手机短信验证密码上网确认其填报的志愿信息,具有法律效力,无需进行书面签字确认。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提前或逾期均视为本次填报无效。因考生本人填报失误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取消少数民族考生加分项目
录取工作采取远程网上录取方式。高校招生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非省属高校一般可根据本校生源情况、计划情况及模拟投档线,以不低于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自主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如平行志愿第一轮投档录取结束后,仍有学校缺额,则采取多轮投档的办法补充投档。
提前批不实行平行志愿。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高校一般可在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或按有关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比例)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
下列考生在录取时可以享受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投档照顾:烈士子女,其高考成绩总分低于高校调档分数线20分以内的,可以向高校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在其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在其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其高考成绩总分低于高校调档分数线10分之内的,可以向高校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根据《山东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调整山东省高考加分项目的通知》(鲁招考委〔2 0 1 5〕5号),2017年取消少数民族考生加分项目;2015年1月1日之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已取得原定加(降)分项目有关奖项、名次、称号的应届毕业考生,在录取时可以享受增加5分或降低5分投档照顾,具体政策按《山东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夏季高考)工作实施意见》(鲁招考委〔2016〕5号印发)执行;同一考生若符合上述多项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或降分,不可重复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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