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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北京新高考方案出炉:2019年起本科一二批合并 [打印本页]

作者: sowang    时间: 2018-8-23 19:06
标题: 北京新高考方案出炉:2019年起本科一二批合并
新浪教育讯 8月23日,由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组织制定《北京市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发布,本次方案有哪些新举措?高校招生有何变化?下面为大家一一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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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政策、高考查询、志愿填报、大学之路


作者: sowang    时间: 2018-8-23 19:06


作者: sowang    时间: 2018-8-23 19:06


作者: sowang    时间: 2018-8-23 19:07
一、为什么实施高考综合改革?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14年国务院出台了《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作为深化教育领域改革的重要内容,党中央国务院对于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进行了全面部署。这次改革坚持顶层设计、问题导向,是恢复高考以来最全面、最系统、最深刻的一轮改革。

  经中央改革办、教育部批准,北京市作为第二批试点省份,启动高考综合改革。我市高考综合改革主动适应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对多样化高素质人才的需求,通过深化改革,构建更加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的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

  实施高考综合改革,有利于减轻学生过重负担、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有利于突出考试招生对素质教育的导向作用、扭转应试教育倾向,有利于为科学选拔人才提供多种途径、为不同需求的学习者提供成才通道,有利于促进入学机会均等、维护社会公平。

  二、北京市高考综合改革的总体思路是什么?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从有利于推进素质教育、有利于促进教育公平、有利于促进学生个性发展、有利于科学选拔人才出发,主动适应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和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建设对多样化高素质人才的需求,通过深化改革,构建更加公平公正、更加科学合理的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让教育为每个人的终身发展与美好人生奠定坚实基础。

  三、北京市高考综合改革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一是坚持育人为本。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成才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扭转片面应试教育倾向,减轻学生不必要的学业负担;坚持正确育人导向,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是确保公平公正。把促进公平公正作为高考综合改革的基本价值取向,健全体制机制,完善规章制度,切实保障考试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三是体现科学选才。提升高校人才选拔水平,引导高校办学模式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增加学生选择权,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

  四是注重统筹推进。循序渐进,处理好近期目标和长远目标的关系;系统设计,加强基础教育和高等教育之间的衔接沟通;协同推进,处理好考试、招生和教育教学等方面的关系。

  五是立足首都实际。主动适应首都教育综合改革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勇于创新,以首善标准推进我市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改革成果的获得感。

  四、北京市高考综合改革的总体目标是什么?

  贯彻落实国务院和教育部等部委有关精神,积极稳妥推进我市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从2017年启动我市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建立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完善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到2020年,初步建立符合首都教育实际的现代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公平公正的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模式。

  五、我市高考综合改革方案是如何形成的?

  国务院于2014年出台《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对高考综合改革进行了总体设计;教育部配合出台了调整和规范高考加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四个配套政策,上海和浙江两省市先后出台了各自的改革方案,拉开了此次高考改革的序幕。

  北京作为第二批改革试点省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高考改革工作,成立改革领导小组,充分借鉴上海、浙江第一批改革试点经验,广泛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教育专家等多层次多方面意见,经市委市政府审议并报教育部备案后,于2016年出台了《北京市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从完善义务教育入学、推进中考改革、高考综合改革、建立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完善综合素质评价等多方面对我市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进行了整体设计。根据工作安排,我市于2017年相继出台了《北京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和《北京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为2017级高一新生开始高考综合改革做好准备工作。为进一步细化高考综合改革的各项任务和措施,根据教育部要求,在借鉴试点省市经验基础上,结合我市教育实际,研究制定了《北京市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方案先后经过了北京市委深改组审议,中央改革办审定,并在教育部进行了备案。

  六、我市高考综合改革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本轮高考综合改革的主要内容有:

  (一)建立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自2017年9月1日起,从高一年级开始实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依据。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包括“6选3”的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和13门科目的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

  (二)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及时、客观记录反映学生德智体美综合素质主要方面的具体活动,收集相关事实材料,形成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招生过程中将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提供给有关高校进行参考。

  (三)推进考试内容与形式改革。科学设计试卷结构和命题内容,突出考试的能力导向。继续保持和增强北京试卷注重基础、综合、灵活的特色,增强试题的选择性和开放性。保持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不变、分值不变,不分文理科。探索论证提供两次考试机会的可行性,进行外语听力一年两考改革试点。

  (四)改革招生录取机制

  完善高考加分政策,实施志愿填报方式改革和批次合并改革。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考试招生加分项目,实施考后知分填报大平行志愿,持续推进批次合并改革,大力促进教育公平。

  改革招生录取模式。2020年起,统招录取采用“两依据、一参考”的招生录取模式,即:由招生学校依据统一高考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考生。本科招生录取总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成绩和选考的3门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构成,总分750分。

  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完善包括高职自主招生和高职单考单招的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使通过分类考试升入高等职业教育的考生比例保持在70%以上。

  七、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是如何安排的?

  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体育与健康、艺术(音乐、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共13门。合格性考试内容以普通高中课程标准中的必修课程要求为依据。

  考试对象为普通高中在校学生、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在校生和社会人员。合格性考试中体育与健康考试安排在高三第二学期,艺术(音乐、美术)考试安排在高三第一学期末,其余11门科目合格性考试每学年组织2次,分别安排在每学期末。普通高中在校学生首次参加合格性考试时间为高一第二学期末。学生在完成每门科目必修课程后即可参加合格性考试,做到随教、随考、随清。

  2018年北京首次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已于6月30日-7月2日进行,一共开考8个学科,分别为语文、数学、外语、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

  八、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是如何安排的?

  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考试内容以普通高中课程标准中的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要求为依据。

  考生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从6门等级性考试科目中自主选择参加3门科目考试。等级性考试每学年组织1次,安排在每年的6月。考试对象仅限当年参加本市统一高考的考生。2020年6月将进行首次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

  九、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成绩如何呈现?两者有何关系?

  合格性考试成绩以“合格、不合格”呈现,达到合格水平是普通高中毕业的必要条件和高中同等学历认定的主要依据。当次考试不合格,可参加以后学期同科目合格性考试,全市不单独组织补考。

  等级性考试成绩以等级呈现,分为5等21级。合格性考试成绩合格是参加对应科目等级性考试的前提,即合格性考试成绩合格,才能选择参加对应科目等级性考试。

  十、等级性考试成绩如何计入录取总成绩

  等级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分为A、B、C、D、E共5等,其中A等占15%,B等占40%,C等占30%,D等占14%,E等不超过1%,各等各级比例按最接近比例确定。等级性考试成绩在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时,每科成绩由5等细化为21级。其中,A1为满分100分,E赋分40分,相邻两级之间的分差均为3分。

  等 A B C D E

  比例 15% 40% 30% 14% ≤1%

  级 A1 A2 A3 A4 A5 B1 B2 B3 B4 B5 C1 C2 C3 C4 C5 D1 D2 D3 D4 D5 E

  比例 1% 2% 3% 4% 5% 7% 8% 9% 8% 8% 7% 6% 6% 6% 5% 4% 4% 3% 2% 1% ≤1%

  例如:小明同学高考选择了物理、历史和地理三门科目参加等级性考试,其卷面成绩分别在选考该科目的考生中排到20%,5%和13%,对应的等级分别为B1、A3和A5,根据等级折算规则,计入本科高校录取总成绩的分值分别为85分,94分和88分。

  十一、等和级的比例是怎么确定的?

  我市对近几年考生高考成绩数据进行了大量研究、分析和测算,在排除了原始分、标准分等方法后,分别使用累积比例法和标准正态分布法对多年来的全部科目高考成绩进行了实证研究,并征求了各方意见。大家一致认为该方案符合中央改革精神,具有符合北京实际、科学严谨、可操作性强等特点。

  十二、我市等级折算赋分方案有何特点?

  我市等级折算赋分方案主要有三个特点:

  一是符合中央改革精神。教育部在《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意见》(教基二[2014]10号)中提出:“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成绩以等级呈现。一般分为五个等级,位次由高到低为A、B、C、D、E。具体比例由各省(区、市)根据基本教学质量要求和命题情况等确定。”

  二是借鉴试点省市经验。从第一批和第二批试点省份情况看,等级折算赋分成为多数省市的基本共识,也是经过实践检验的较为成熟的方法,社会反应整体平稳。

  三是符合北京实际情况。研究发现,该方案符合北京市的实际情况,与考生高考成绩分布吻合度高,与我市高考招生计划的分布情况非常匹配,有利于引导普通高中教育教学,也有利于高校选拔人才。

  十三、高校提出的选科要求有何意义?

  高校科学合理提出选考科目要求,有利于衔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促进学段间人才培养有机衔接,有利于推进高校特色办学、强化专业建设,有利于推动高校加强招生培养沟通衔接。

  对于考生和高中学校来说,高校选科要求是高中学生选课选考的重要依据,是促进学段间人才培养有机衔接的必然要求,对于引导高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促进学生个人发展对接国家人才需要具有重要意义。

  十四、高校提出的选科要求有哪些类型?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目前高考选科要求主要有6种类型: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该科目方可报考;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2门科目,考生选考其中1门即可报考;3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3门科目,考生选考其中1门即可报考;不限选考科目。同一专业,不同高校可在规定范围内,选择不同选考科目和选考要求。

  例如,应用物理专业,A高校的选考科目是物理,选考要求是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该科目方可报考;B高校的选考科目是物理和化学,选考要求是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小明同学选考科目是物理、历史和地理,那么他只能报考A高校的应用物理专业。

  十五、高中学生如何选科?

  学生选择等级性考试科目,要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一要考虑个人的学科兴趣和学科能力;二要通过有效的职业生涯规划,确定未来发展方向,提前考虑未来报考院校和报考专业;三要根据高校选科要求,合理选择选考科目。

  十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包括哪些方面?

  综合素质评价包含五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思想品德。主要考察学生爱党爱国、理想信念、诚实守信、仁爱友善、责任义务、遵纪守法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的表现。重点记录学生参与党团活动、“一十百千工程”、专题教育活动、公益活动与志愿服务等活动的内容、次数、持续时间及收获等。二是学业成就。主要考察学生知识技能、学习能力、学业情感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记录学生必修课程与选修课程学习内容和成绩,研究性学习表现与成果等。三是身心健康。主要考察学生健康生活方式、体育锻炼习惯、身体机能、运动技能和心理素质等方面的情况。记录学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主要结果,学生参与体育运动的习惯、效果,以及自我调控能力、应对困难与挫折的表现等心理健康情况。

  四是艺术素养。主要考察学生在审美情趣和人文修养等方面的发展情况。重点记录学生在艺术、人文等方面的兴趣和特长,以及参加艺术活动的过程和成果,特别是在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方面的表现。五是社会实践。主要考察学生在社会生活中动手操作、体验经历等情况。重点记录学生参加技术课程实习,游学,到社会大课堂实践基地、高校科研院所、博物馆、科技馆、企业、社区等社会场所开展参与实践活动的内容、次数、持续时间及收获等。

  十七、如何进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在学生成长过程中,教师指导学生在“北京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电子平台”中及时、客观记录反映学生综合素质主要方面的具体活动,收集相关事实材料。

  学校每学期对计划提交给高校的事实材料和活动记录进行审核,并通过“综评平台”在校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审核、公示无异议,学校在“综评平台”确认。

  健全监督机制,区教委每年抽查学校比例不少于25%;建立申诉制度,学生、家长、教师等如对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内容存有异议,可向学校举报或申诉,学校及时将审核结果告知举报人或申诉人;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于综合素质评价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背诚信的情况,要及时纠正,对有关责任人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八、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如何使用?

  学校指导学生做好成长记录和自我评价,培养学生自我反思、自我管理的良好习惯,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引导学生及时发现和正视自身优缺点,做好生涯规划。结合学校实际制定评价方案,依据学生成长过程中的真实记录和日常表现,对学生成长过程进行科学分析,改进教育教学,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将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提供给高校招生参考。相关高校根据自身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方向,制定科学规范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和办法,提前向社会公布,使用情况必须规范、公正。

  目前在我市的保送生、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艺术体育类专业、运动训练和民族传统体育、高职自主招生等类型招生中,招生学校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资格审核和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

  十九、2020年高校招生总成绩是如何构成的?满分分值是多少?

  从2020年起,参加本科招生录取的考生的总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成绩和考生选考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构成。北京市统一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不分文理科,每门科目满分150分,三科总分450分。选考科目每门满分100分,三科总分300分。本科招生录取总分满分值为750分。

  参加高职(专科)统一招生录取的考生,采用“统考+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招生模式,录取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成绩组成,高职(专科)招生录取满分值为450分。招生高校根据各专业培养需求从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中选定2门,所选学业水平考试科目考生成绩需达到合格。

  二十、我市英语科目考试如何进行改革?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探索为考生提供两次考试机会的可行性,我市进行外语听力一年两考改革试点。

  从2018年高考起,英语听力分值保持30分不变,与统考笔试分离,实行机考,一年两次考试,安排在前一年12月和当年3月进行,取听力最高成绩与笔试成绩一同组成英语科目成绩计入高考总分。从2021年起,英语增加口语考试,口语加听力考试共计50分,总成绩分值不变。

  今年我市高考英语听力机考两次考试已分别于2017年12月16日和2018年3月17日顺利完成。

  二十一、我市高考录取批次改革如何进行?

  2017年,我市将本科二批和三批进行合并,从实施情况看,总体平稳,效果良好,院校数量和志愿数的增多扩大了考生的选择范围和空间,同时有利于引导高校注重内涵发展,发挥自身优势、提高办学质量和竞争力。在不断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我市将继续深化本科录取批次改革,拟于2019年将本科一批与本科二批合并为本科普通批。

  二十二、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后,本科升学途径主要有哪些?

  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后,我市考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途径主要有统考统招、保送生、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艺术体育类专业、运动训练和民族传统体育等。

  二十三、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后,高职升学途径主要有哪些?

  高职升学途径主要有统考统招、高职自主招生、高职单考单招等形式。推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逐步使高职分类考试招生成为高职招生的主渠道。高职院校对普通高中生和中职生分别制定测试办法,普通高中学生综合考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中生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情况和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中职生在文化课笔试基础上,充分考虑学生的职业技能水平。逐步提高通过分类考试录取考生占高职院校招生的比例,达到70%以上。

  二十四、高考综合改革对现行高中教育将产生哪些积极影响?

  一是对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形成有利条件。在课程设置上,高中学校可以在选修课程,特别是在校本课程的建设上形成鲜明特色;在教学安排上,可以根据本校学生的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选择情况和师资情况,在必修课程的教学上形成特色,建设精品课程。

  二是对中学培养学生全面发展具有促进作用。不分文理和评价体系与机制改革,学生可以文理跨界混搭选课。一方面扩大了学生的选择权,另一方面促进学生文科思维能力和理科思维能力的融合碰撞,从而激发学生的创新思维能力,有利于实现全面发展。

  三是对中学助力学生个性化成长具有促进作用。学生按照个人学科特长和职业发展规划对选考科目进行选择学习,突出高中新课改的重要价值取向和改革目标,从而有利于学生实现共同基础上的有差异、个性化发展。

  二十五、高考综合改革在哪些方面扩大了学生的选择权?

  一是考试科目。在统一高考招生中,学生可根据本人兴趣特长和高校提出的选科要求,自主选择等级性考试科目。

  二是考试时间。在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中,各科目考试分散在高中三年,学生可以根据学习情况和自身实际选择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目的考试时间。

  三是考试次数。在统一高考外语科目听力考试中,学生可有两次考试机会,取最高1次考试成绩计入外语科目成绩。

  四是升学途径。学生可根据实际情况,在统一高考、自主招生和高职院校分类考试等多种方式中选择适合自己的升学通道。

  二十六、高考综合改革在哪些方面扩大了高校的自主权?

  一是多元录取。探索建立基于“两依据一参考”的综合评价多元录取招生模式,在原有基础上增加选才渠道,逐步实现从 “选分到选人”。

  二是选考要求。高校可以根据学校的发展定位、各专业特色和人才培养需要,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确定分专业(类)等级性考试科目要求,突出本校专业培养的优势和特色。

  二十七、前期我市在教育教学方面做了哪些准备工作?

  为稳妥推进高考综合改革工作,我市各相关部门通力协作,加强高考综合改革的条件保障,研究制定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政策。全面加强师资队伍培养和培训,提升教师的教学能力和水平,强化课程教学改革的条件保障。完善高中生涯教育体系和选课指导制度,培养学生生涯规划和自主选择能力。

  二十八、我市高考综合改革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是什么?

  2014年,国务院出台《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出台调整和规范高考加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四个相关配套文件。

  2015年,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北京市出台了调整和规范高考加分工作方案。

  2016年,研究制定并发布了《北京市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对我市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进行了整体设计。

  2017年,进行录取批次改革,将本科二、三批次进行合并;研究制定并发布了《北京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试行)》和《北京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两个配套文件。

  2018年,发布《北京市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制定和出台等级性考试成绩计入高考总成绩、高校招生专业选科科目要求等高考综合改革相关配套文件。英语听力实行一年两次机考。

  2019年,将本科一、二批次合并为本科普通批。

  2020年,按照新的高考改革方案进行考试招生录取。

  2021年,英语增加口语考试,实行一年两次听说机考。

  二十九、如何加强监督保障高考公平?


  在高考综合改革中,我市将严格考试招生管理,通过建立和完善责任明晰、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考试机构以及各有关学校的责任,形成全方位的监管体系,确保高考公平。一是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严格按照教育部高考招生“六不准”、“十严禁”、 “30个不得”招生工作禁令的要求,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对考试招生全程进行监督,确保操作规范和廉洁高效。落实考试招生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于高校招生考试中的违规行为,严格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确保考试招生公平公正。二是强化信息公开,严格落实教育部招生信息“十公开”的各项要求,将招生政策、招生资格、招生章程、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等信息全面公开,确保考试招生公开透明。三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回应社会和考生关切,通过建立考生申诉机制,畅通考试招生信访举报渠道,及时答复处理招生考试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考试招生阳光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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