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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学生每月向父母索要4500元生活费,何以理直气壮 [打印本页]

作者: sowang    时间: 2019-9-7 16:05
标题: 学生每月向父母索要4500元生活费,何以理直气壮
光明网09-06 15:16
作者:史洪举

近日,一个大一女生的求助帖走红网络,她希望母亲给自己每月4500元的生活费,却遭到了母亲的拒绝。她觉得自己很委屈,认为一个月2000元的生活费根本不够花。澎湃新闻网记者走访了四川大学、成都大学、四川音乐学院等学校,调查发现大部分大学生的生活费都在1500-2000元之间,少部分学生在1000-1500元之间,有个别学生的生活费在3000元以上。

应该说,绝大多数父母对子女的付出都是全心全力的,不仅倾力支持其学业,甚至在子女工作后依然补贴家用。在子女买房、结婚、生子时会想尽一切办法予以资助。因而,在这一现实背景下,在读大学生吐槽每月2000元生活费较低,希望家长每月给4500元生活费的新闻格外刺眼。对此,应认识到,对于已经成年的大学生,父母已无需再承担支付生活费的法定义务,这理当成为法律常识和社会常识。

如前所述,现实中,父母全心全意资助子女已成为普遍现象,成年子女吐槽父母所给的生活费太低,甚至起诉父母索要抚养费不过是极少数的特例。不过,现实中的普遍存在,并不代表法律上应获得支持。众所周知,父母抚养未成年子女,子女赡养年迈父母不仅是法律义务,更是道德义务,如果拒不承担此项义务,无疑应该受到法律制裁和道德谴责。

但权利和义务既是相对的,也是有界限的,即便是在亲密无间的家庭内部,子女同样不能要求父母承担无限的抚养义务。对此,《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明确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而“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由此可见,多数在读大学生已经年满18周岁,不属于“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虽然现实中,很多大学的学费较为昂贵,生活费也不低,但作为成年人,其完全可以采取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等多种方式完成学业,而非无限度索取,依靠“啃老”来完成学业。 或者说,作为成年人,在遇到困难时请求父母“援助”自己应征得父母的同意,而非再拿“义务”来说事。

作为青年人,应该担负起应有的责任。要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锤炼自我、砺能笃行,并有规划意识、理财意识,别为了自己所谓的幸福、享受而无视父母的不易,无情地压榨父母,强求父母为自己承担无穷的责任。这样,方能养成健全的人格、感恩的心态和独立自主的精神。(史洪举)

来源: 光明网-时评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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