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1. 以上为我校复试基本分数线。各招生单位在学校复试基本分数线之 上,可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本单位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 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相关复试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2. 我校对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 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及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的考生,执行教 育部有关加分政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 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3. 工商管理[1251]、公共管理[1252]、会计[1253]、旅游管理[1254]、 图书情报[1255]等五个专业通过提前面试的考生,适用国家 A 类线。复试 及录取要求参见相关招生单位规定。
4.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分专业复试 基本分数线由分配到该专项招生计划的招生单位自主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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