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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内蒙古:2021年高考网上填报志愿和投档录取实施办法出台 [打印本页]

作者: sowang    时间: 2021-5-20 20:26
标题: 内蒙古:2021年高考网上填报志愿和投档录取实施办法出台
2021年05月20日  来源: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印发《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和投档录取工作实施办法》,对2021年内蒙古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和投档录取相关事宜进行安排部署。

《办法》指出

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继续采用以“动态排名、精确定位”为主的网上填报志愿模式。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负责全区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的组织管理工作,各盟市、旗县(包括县级市、区)成立由教育、通信、电力、公安、市场监管、疾控等相关部门组成的网上填报志愿工作领导机构,具体负责本地区考生的网上填报志愿工作,保障其顺利进行。凡有高考考生的高中阶段学校是组织做好本校考生填报志愿的责任主体。

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将通过以下三种方式通知考生填报志愿:

一是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2021高考填报志愿专栏”中进行公告;

二是通过10628833****。短信仅能向区内号码发送,发布对象包括:新闻媒体、盟市和旗县招生考试机构工作人员、高中校长和网上填报志愿联络组的教师,以及符合填报条件的考生;

三是在有条件的情况下,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

网上填报志愿的网址打印在《准考证》上。网上填报志愿系统提供三种填报模式:

一是“动态排名、精确定位”网上填报志愿模式;

二是艺术体育类动态排名模式;

三是不提供排名模式,该模式适用于具有 “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或未列招生计划数的“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资格的考生填报特殊类型招生志愿。

《办法》强调

1.考生网上填报志愿时不得使用外挂软件。

2.考生和家长需密切关注网上填报志愿的时间安排。

3.高校所规定的录取规则可能与填报志愿系统的排名规则不一致,考生必须慎重参考填报志愿系统所提供的排名信息。

4.考生须自己填报志愿,不得委托他人或中介机构代为填报,也不得代替他人填报。

5.考生要妥善保管自己的考生号和密码等个人信息,以防密码泄漏造成损失、引起纠纷。

6.填报志愿结束后,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放弃志愿。

7.考生每次填报志愿时,只能填报同一批次、同一科类的一所院校志愿。但考生在本人所在分数段填报志愿截止前,可以不断修改所报志愿。

《办法》明确

各批次各科类考生第一次填报志愿时间:

●6月26日-7月5日

填报军事、公安、司法、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等本科提前和专科提前录取院校类别意向。

●7月2日

考生第一次填报本科提前批A美术类、音乐类、编导类、其他艺术类、体育类志愿。

●7月7日

考生第一次填报本科提前批A和专科提前批文理科、蒙授文理科志愿。

●7月11日

考生第一次填报本科提前批B文理科、蒙授文理科志愿。

●7月14日左右

考生第一次填报本科提前批B美术类、音乐类、编导类、其他艺术类、体育类志愿。

●7月15日

考生第一次网上填报本科一批志愿。

●7月20日左右

考生第一次填报本科提前批C美术类、音乐类、编导类、其他艺术类、体育类志愿。

●7月25日

考生第一次网上填报本科二批志愿。

●8月3日

考生第一次网上填报专科提前批(艺术类)类专科提前批志愿。

●8月4日

考生第一次网上填报高职高专批志愿。

以上填报志愿时间最终以届时发布的网上填报志愿公告为准。

《办法》指出

烈士子女和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考生,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和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俄罗斯族考生,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考生,取分值最大的一项,不累计加分。以上加分项目及分值面向所有高校投档时使用,但不适用于“高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等招生项目。

《办法》还对2021年高考考试科目、计分办法以及各科目计分及合成总分办法作出规定,并对网上填报志愿组织机构、批次设置、三种填报模式、填报过程、兼报志愿规定、投档录取规则、录取工作流程等进行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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