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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云南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招生专业目录 [打印本页]

作者: sowang    时间: 2024-10-9 22:32
标题: 云南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招生专业目录


云南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创新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实践创新型人才。
二、招生人数
2024年云南师范大学招生计划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3105人(含西南联合研究生院专项计划280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490人。2025年具体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为准。
三、学习形式、学制
(一)云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的学习形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全日制、非全日制专业及研究方向详见《云南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专业目录》(附件1)(以下简称《专业目录》),详细情况以《专业目录》中的研究方向为准,请考生在报考的时候严格区分。
(二)云南师范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一般为3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的硕士研究生学制为4年)。
(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同一学院同一专业同时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的在复试时划定相同的分数线。毕业时,学校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四、学费及奖助学金
(一)学费
2025年招生计划内的所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都须缴纳学费。其中: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收取标准按照云南省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关于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备案执行。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收取标准由学校综合考虑培养成本、培养方式、学科特点等确定,报云南省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执行。

  1.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收取标准


学位类别
学费标准(元/生·学年)
备注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8000



  2.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收取标准


学院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专业学位类型
学费标准(元/生·学年)
001法学与社会学学院
035101
法律(非法学)
法律硕士
12000
001法学与社会学学院
035102
法律(法学)
法律硕士
12000
001法学与社会学学院
035200
社会工作
社会工作硕士
12000
002马克思主义学院
045102
学科教学(思政)
教育硕士
10000
003经济学院
025100
金融
金融硕士
12000
003经济学院
095137
农业管理
农业硕士
8000
003经济学院
095138
农村发展
农业硕士
8000
004管理学院
125100
工商管理
工商管理硕士
12000
004管理学院
125300
会计
会计硕士
12000
004管理学院
125400
旅游管理
旅游管理硕士
8000
004管理学院
125700
审计
审计硕士
12000
005教育学部
045101
教育管理
教育硕士
10000
005教育学部
045116
心理健康教育
教育硕士
10000
005教育学部
045118
学前教育
教育硕士
10000
005教育学部
045119
特殊教育
教育硕士
10000
005教育学部
045400
应用心理
应用心理硕士
8000
008职业技术教育学院
045115
小学教育
教育硕士
10000
008职业技术教育学院
045120
职业技术教育
教育硕士
10000
009文学院
045103
学科教学(语文)
教育硕士
10000
010传媒学院
055200
新闻与传播
新闻与传播硕士
12000
011云南华文学院国际中文教育学院
045300
国际中文教育
国际中文教育硕士
8000
011云南华文学院国际中文教育学院
055117
泰语笔译
翻译硕士
12000
011云南华文学院国际中文教育学院
055121
越南语笔译
翻译硕士
12000
012外国语学院
045108
学科教学(英语)
教育硕士
10000
012外国语学院
055101
英语笔译
翻译硕士
12000
012外国语学院
055102
英语口译
翻译硕士
12000
012外国语学院
055105
日语笔译
翻译硕士
12000
013艺术学院
135200
音乐
音乐硕士
12000
013艺术学院
135600
美术与书法
美术与书法硕士
12000
013艺术学院
135700
设计
设计硕士
12000
014历史学院
045109
学科教学(历史)
教育硕士
10000
015数学学院
045104
学科教学(数学)
教育硕士
10000
016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
045105
学科教学(物理)
教育硕士
10000
016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
085408
光电信息工程
电子信息硕士
8000
017化学化工学院
045106
学科教学(化学)
教育硕士
10000
017化学化工学院
086002
制药工程
生物与医药硕士
8000
018地理学部
045110
学科教学(地理)
教育硕士
10000
018地理学部
085700
资源与环境
资源与环境硕士
8000
019生命科学学院
045107
学科教学(生物)
教育硕士
10000
019生命科学学院
086001
生物技术与工程
生物与医药硕士
8000
019生命科学学院
095131
农艺与种业
农业硕士
8000
020能源与环境科学学院
085807
清洁能源技术
能源动力硕士
8000
020能源与环境科学学院
095132
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
农业硕士
8000
020能源与环境科学学院
095136
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
农业硕士
8000
022信息学院
045114
现代教育技术
教育硕士
10000
022信息学院
085404
计算机技术
电子信息硕士
8000
022信息学院
085410
人工智能
电子信息硕士
8000
023体育学院
045112
学科教学(体育)
教育硕士
10000
023体育学院
045201
体育教学
体育硕士
12000
023体育学院
045202
运动训练
体育硕士
12000
023体育学院
045204
社会体育指导
体育硕士
12000
024民族教育信息化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045114
现代教育技术
教育硕士
7000
024民族教育信息化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085404
计算机技术
电子信息硕士
8000
024民族教育信息化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085410
人工智能
电子信息硕士
8000

     说明:全日制硕士专业代码第三位数字是5或6的为专业学位。


3.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收取标准
学院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专业学位类型
学费标准(元/生·学年)
001法学与社会学学院
035200
社会工作
社会工作硕士
12000
004管理学院
125100
工商管理
工商管理硕士
26000
004管理学院
125200
公共管理
公共管理硕士
15000
005教育学部
045101
教育管理
教育硕士
12000
005教育学部
045118
学前教育
教育硕士
12000
020能源与环境科学学院
085807
清洁能源技术
能源动力硕士
10000
020能源与环境科学学院
095132
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
农业硕士
8000
020能源与环境科学学院
095136
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
农业硕士
8000
023体育学院
045201
体育教学
体育硕士
12000
(二)奖助学金
研究生奖助学金相关政策以云南师范大学学生处相关规定为准。
五、报考条件
(一)报考云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云南师范大学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2025年9月1日前,下同)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2025年9月1日前)及以上人员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云南师范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代码第三位是5或6的专业)招生考试的人员,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以及工程管理专业学位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和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教育专业学位中的教育管理、体育专业学位中的竞赛组织的,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合云南师范大学相关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云南师范大学教育硕士专业学位(专业代码为0451开头)不接收高等学校在职人员报考。
(四)云南师范大学非全日制专业仅接收在职定向就业考生报考。考生在报考时,报考类别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及其所在地。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我校不予准考,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云南师范大学部分专业限制了其他报考条件,详见《云南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专业目录》(附件1)的备注栏。
(六)云南师范大学-西南联合研究生院专项计划
2025年我校部分专业招收西南联合研究生院专项计划,具体招生专业以《云南师范大学-西南联合研究生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附件2)公布的为准,招考政策按照本简章执行。该专项计划具体介绍详见《西南联合研究生院专项计划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说明》(附件3)。
(七)云南师范大学招收港澳台硕士研究生,详细情况见云南师范大学发布的《云南师范大学2025年面向港澳台招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八)推免生
1.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报名。在规定截止日期仍未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2.云南师范大学推免生推荐和接收办法详见云南师范大学发布的《云南师范大学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办法》和《云南师范大学2025年接收推免生办法》。
3.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应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逾期不得补报。
云南师范大学将对申请免初试的考生组织复试,复试合格者即可予以拟录取。
(九)请考生仔细阅读以上报考条件,以及云南师范大学公布的专业目录备注信息,确认完全符合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凡不符合报考条件导致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逾期不得补办。报名网络技术服务工作由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负责。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一)网上报名
1.网上预报名时间
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日9:00—22:00。
2.网上报名时间
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每日9:00-22:00。
3.报名要求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参加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供真实材料
(2)考生如果符合《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中的条件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加分政策。加分项目不累计。
最终加分情况以教育部下达的加分名单为准。
(3)一志愿报考云南师范大学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申请并按要求如实填报相关信息。
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报考时,报考类别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如实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及其所在地(往届生还应如实填写户口所在地),经网上确认审核和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做修改。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或定向就业单位所在地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应(往)届少数民族考生及户口所在地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往届少数民族考生,不能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附件4)为准。

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照顾政策。
(4)云南师范大学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报考条件。
考生报名时按要求填报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考生复试前向云南师范大学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学校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核。审核或复核未通过的,不得按照“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参加复试,仅可在调剂阶段按规定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报名时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并填报了相关信息,经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后,调剂阶段可按规定申请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若报名时未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的,不可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调剂。
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和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6)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或影响其入学后享受奖助和学校有关政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二)网上确认
1.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有关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云南省报考点及报名事项(报考点联系电话、地址、接收报考考生范围等)将公布在云南省招考频道。
2.网上确认要求
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做好网上确认工作,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七、报考资格审查
云南师范大学根据教育部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核,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录取,随时发现、随时处理。报考点和云南师范大学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八、初试
(一)初试时间
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
12月21日上午8:30-11:30  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1日下午14:00-17:00  外国语;
12月22日上午8:30-11:30  业务课(一)或专业基础综合;
12月22日下午14:00-17:00  业务课(二)。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请见《准考证》及考点公告。
(二)考试大纲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自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云南师范大学自行组织,云南师范大学自命题考试科目考试范围详见《云南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范围》(附件5)。
九、调剂复试
(一)云南师范大学在国家确定的2025年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国家线)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复试比例等情况,自主确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复试分数线)及其他学术要求。
云南师范大学在国家确定的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复试比例等情况,自主确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复试分数线)及其他学术要求。
云南师范大学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退役大学生士兵”复试分数线)。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且初试成绩符合云南师范大学“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复试分数线的,可申请调剂到云南师范大学该专项计划录取。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二)针对一志愿生源不足专业,云南师范大学接收调剂,将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发布调剂公告,包括接收调剂专业、调剂要求和调剂程序等内容。考生可在规定的时间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志愿。获得复试资格的调剂考生将收到云南师范大学发送的复试通知短信,按约定时间参加复试。
(三)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按要求准备相应材料,复试时务必提交。
注: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复试前提交的《云南师范大学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攻读硕士研究生就业协议书》签订的就业单位须与报名时所填定向就业单位一致。
(四)复试前云南师范大学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核。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信息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
(五)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跨学科专业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加试科目详见《云南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加试科目表》(附件6)。
(六)云南师范大学的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七)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云南师范大学在复试阶段将通过面试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同时通过《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的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审计等五个专业学位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九)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十)考生应自觉遵守云南师范大学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云南师范大学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十一)云南师范大学认为有必要时,经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同意,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十、录取
(一)在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云南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管理和实施办法,根据云南师范大学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云南师范大学、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由考生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三)云南师范大学在确定拟录取名单前,会全面开展录取检查,对报考资格、录取条件、录取程序等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四)被录取的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按照当年《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管理规定》中相关要求执行。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时(2025年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五)考生体检工作由云南师范大学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由云南师范大学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开展。
(六)其他录取要求,按照当年国家文件、云南省相关补充规定、云南师范大学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信息公开
(一)按教育部有关政策规定,云南师范大学会积极推进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
(二)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前,云南师范大学会提前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s://zsb.ynnu.edu.cn)公布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政策和规定、招生专业目录等内容。在复试、录取阶段(含调剂,下同),云南师范大学会及时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s://zsb.ynnu.edu.cn)公布学校复试录取办法、各院(系、所等)或学科、专业招生人数和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等信息;统一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对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学校在公布考生名单时会进行相应的说明。以上公布相关的信息,按照教育部的要求,也将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网址:https://yz.chsi.com.cn/zsgs)”进行公开公示。
(三)云南师范大学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s://zsb.ynnu.edu.cn)上公布的相关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期间的信息如有变动,会另行做出公示说明。云南师范大学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s://zsb.ynnu.edu.cn)公示有关信息时,会提供给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包括联系部门、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和通讯地址等),保证相关渠道畅通,并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申诉和举报及时调查处理。
十二、违规处理
(一)对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考生的有关情况将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
十三、其他
(一)若教育部出台新政策,云南师范大学将按规定作出相应调整,并及时在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
(二)其他相关事宜,考生也可致电云南师范大学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咨询。联系方式详见《云南师范大学2025年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工作联系方式》(附件7)。
(三)其他具体事项,请考生登录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查询,或到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告指定的报考点咨询,或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阅。
(四)本简章由云南师范大学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教育部文件规定为准。
十四、学校信息
学校代码:10681
学校名称:云南师范大学
学校地址:
呈贡主校区:昆明市呈贡区雨花片区1号
一二·一西南联大校区:昆明市一二·一大街298号
联系部门: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人:曾老师  王老师   刘老师
邮编:650500
电话:0871-65910081
网站: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网址:https://zsb.yn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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