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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哪些情况属于被吸烟? [打印本页]

作者: sowang    时间: 2012-5-31 14:02
标题: 哪些情况属于被吸烟?
 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2006年美国卫生总监报告》、《2007年中国控制吸烟报告》都明确指出:“二手烟不存在所谓的‘安全暴露’水平。如果有人在室内吸烟,即使使用通风、空气过滤等装置,或在室内设置任何形式的吸烟区(无论是否有专门的通风系统),都达不到全面无烟的要求。”

    餐厅划分吸烟区和非吸烟区,并不能减少非吸烟者的二手烟暴露。首先,吸烟区不全是吸烟者,也有很多非吸烟者就餐,吸烟肯定会影响到他们。餐厅工作人员在服务的同时,也会接触二手烟。其次,即使在吸烟区和非吸烟区之间设置物理屏障,吸烟区的二手烟也会通过通风、空调系统散发到非吸烟区。研究显示:使用自然通风或安装通风设备只能除去大的烟尘颗粒,不能清除微小颗粒,更不能彻底清除二手烟中的各种有毒气体。一旦烟草烟雾形成,很难清除,接触二手烟者不可避免地会受到毒害。

    楼梯间、厕所、一个人使用的办公室也都属于室内公共场所,这些地方的烟草烟雾也会通过通风、空调系统进入其他房间,造成二手烟暴露。

    烟草烟雾还会发散、滞留在墙壁、家具、衣服甚至头发和皮肤上,形成“三手烟”。“三手烟”包含重金属、致癌物、甚至辐射物质,可在室内滞留数小时、数天甚至数月,会持续对进入室内的人产生健康危害。

    因此,世界卫生组织认为,接触烟草烟雾没有安全程度可言,应当抛弃“二手烟草烟雾毒性有一个临界值”的观念。100%无烟环境之外的任何方案,包括通风、空气过滤和指定吸烟区(无论是否有专门的通风系统),都一再表明是无效的,技术方法不能阻止二手烟暴露。


    因此,禁止室内吸烟是确保彻底阻止接触烟草烟雾的唯一有科学依据的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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