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搜索引擎指南网
标题:
女孩不让座被人肉 网友:别让电影《搜索》结局重演
[打印本页]
作者:
sowang
时间:
2012-8-17 20:55
标题:
女孩不让座被人肉 网友:别让电影《搜索》结局重演
抱小孩的妇女上了车,无人让座。网友“ljktdd”图 商报图形 李璐制
华龙网讯(记者 王薇 王璐瑶 实习生 乔贵林 王姿又 严华)这两天,重庆上演现实版电影《搜索》8月15日,有网友在网上发帖称,在公交车上,一名白衣女孩面对抱小孩的妇女却无动于衷,这位网友还贴出女孩的正面照,发动大家进行人肉搜索。截至昨日19点,该网帖点击超过3万。回帖中,该女子被不少网友谴责谩骂,但更多人对发帖者的动机提出质疑,有网友表示,谴责不让座的行为是可以的,但不应公布女孩的照片。昨日,北京师范大学教育政策与法律研究所所长劳凯声就此事表示,如果认为白衣女孩的行为不符合道德标准,该网友可以就这一行为理性发帖,正确引导,但不应该发布其照片或私人信息,侵犯公民隐私,造成更多伤害。
不让座女孩被公布正面照
“这女的看着就看着,完全不当回事,什么人啊,有想抽她两下的冲动。”8月15日下午2点22分,网友“ljktdd”以《大家一起人肉这个女人》为名发帖称,自己乘坐从北碚到沙坪坝的公交车时,看到一名年轻女孩面对抱小孩的妇女无动于衷,还贴出了照片,不让座的白衣女孩戴着耳机,看起来大约20岁。4分钟后,“ljktdd”再度发帖,这次的照片中,可以更清晰看到白衣女孩的正面。
该帖发出后,仅1天时间,点击超过33000次,评论超过300多条,有不少网友在回帖中毫不留情地对白衣女孩进行斥责。网友“雨眸雾心”说,要是有急刹车之类的意外,可能让宝宝受伤,不让座的就是间接凶手!而网友“消灭粟粒”也称:“给抱孩子的让座是起码的道德底线!”
对于网友们对白衣女孩的激烈斥责,中国传媒大学副教授冷述美表示,道德是自愿的行为,不能单就一个人不让座就将其贴上“道德败坏”的标签。
网友:别让电影结局重演
而当网帖疯狂传播后,有网友联想到电影《搜索》中的情节。网友“米修”说:“同样是公交车上不让座,同样是被拍照上传到互联网,与电影情节一模一样,但电影的真相是女乘客因为当天被查出疾病而不让座,这个女孩会不会有类似苦衷呢?”网友“小挂”认为:“电影结局是女主角顶不住人肉搜索压力而自杀了,请不要重演电影结局!”
昨日,记者联系上电影《搜索》出品方新丽传媒副总裁张文伯。张文伯说,电影《搜索》中已经展示出网络暴力的可怕之处,十几个人卷入其中,生活被迫推离既有轨道,甚至命运都被彻底改写,而生活远比电影更复杂,很多时候大家并不能看到事情的全部真相,公布照片这种“人肉搜索”方式,给人造成伤害也难以预知。
发帖者:我只是泄恨
帖子发出后,网友“故事蜻蜓”指出,旁边坐的男的也没让座就没事,为什么非要跟这个女孩过不去?
昨日下午,记者通过QQ联系上了“ljktdd”。“ljktdd”告诉记者,自己是北碚区人,网帖中的事发生在8月5日,当时白衣女孩就坐在抱小孩妇女的正前方,而旁座的男士手上抱了一箱东西,售票员提醒了三次,请大家为抱小孩的乘客让座,“面对提醒,白衣女孩依然无动于衷,直到另一位乘客下车,抱小孩的妇女才找到了座位”。记者说,也许这个女孩不舒服或者是孕妇?“ljktdd”说:“你问这么多干嘛,我只是泄恨而已,她一下车就跑到附近一个馆子吃饭去了。”
面对发帖者公布的两张照片,网友“烟花烫烫烫”说,随意发别人照片是违法的。网友“长发黑黑”质疑,人肉搜索、道德鞭挞,杀伤力太强了,难道就不算侵权吗?记者就此问及“ljktdd”“有没有想过这两个网帖会对他人造成困扰和伤害”,她便不做任何回应了。
对此,北京师范大学教育政策与法律研究所所长劳凯声表示,人肉搜索这种行为,法律虽然没有明文禁止,但是可以明确的是,个人隐私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另外,网友未征得女孩同意便将其照片发布在网上,并以此发表针对性的言论,这样肯定侵犯了白衣女孩的肖像权。
观点
理性呼吁让座,别上升为网络暴力
网友“琪琪乖乖”认为,关于网络上某些炒作,有很多人觉得自己是旁观者清,其实却只是被发帖者利用为社会舆论导向的工具了,并且,不得而知的真相可能就只是个单纯的悲剧。
对于不让座女孩被人肉一事,中国心理学会会员、西南地区知名心理专家陈志林表示,发帖网友的出发点其实是善意的,希望通过曝光不给老弱病残孕让座的现象,呼吁大家不要丢失美德,但大家应该理智地看待这件事一位年轻女孩在公交车上不让座,是公交车上的一个小概率事件,这一瞬间没让座,不代表她以前和以后都不让座。陈志林说:“一次不让座的行为,这并不能证明女孩的素质所在,更不应该动用人肉搜索,以这种网络暴力来惩罚女孩,因为这可能会给女孩带来巨大心理阴影,因舆论压力而抬不起头,引发一系列问题。”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研究员樊平则表示,不让座就被人肉,这其实是网络暴力进行的一种道德绑架,被搜索对象应当依法维护自己的权利。
欢迎光临 中文搜索引擎指南网 (http://sowang.com/bbs/)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