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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山东高中“指标生”比例提高到60% 随迁子女平等接受教育 [打印本页]

作者: sowang    时间: 2015-4-7 23:07
标题: 山东高中“指标生”比例提高到60% 随迁子女平等接受教育
  4月3日,新浪山东从山东省教育厅了解到,山东省《关于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出台。要求各市教育局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普通高中阶段及特殊教育群体的招生入学工作,保障特殊群体受教育权利。

  高中“指标生”分配比例提高到60%  

  扩大普通高中招生自主权

  根据《意见》要求,山东将完善普通高中指标生分配办法。公办优质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指标的分配比例不低于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的60%,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适度提高招生计划指标的分配比例。

  自2015年秋季入学的初中学生开始,普通高中招生依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实行多元评价、等级录取。暂不具备条件的市,可采取“分数+等级”的方式进行招生录取,语、数、外3科采用分数表达,取消国家明确规定以外的所有加分项目。

  扩大普通高中招生自主权。支持学校在规定的招生范围、标准和计划内按照择优、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自主录取学生。实行综合录取、特长录取和推荐录取等多种方式。合理确定学校自主招生比例,特长生招生比例控制在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的5%以内。

  保障特殊群体受教育权利

  随迁子女平等参加高中入学考试

  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少年的教育问题一直备受关注,山东多举保障特殊群体受教育的权利。

  《意见》要求各市教育局要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提前公布学校空余学位,接受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申请,确因学位限制无法在流入地就学,要求回流出地就学的随迁子女,流出地要妥善安置,保障随迁子女在当地平等参加高中考试入学的权利。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全面建立留守儿童档案,将父母外出务工情况和监护人变化情况逐一进行登记并及时更新,准确掌握留守儿童信息。在新学期学生报到时,认真做好留守儿童入学管理工作,全面了解留守儿童学籍变动情况,将保障留守儿童按时入学作为控辍保学工作的重要内容。

  全面推进全纳教育,建立以随班就读为主体、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送教上门等其他教育形式为补充的特殊教育办学格局,使每个残疾儿童都能接受合适的教育。各地要对残疾儿童进行全面摸底和检测鉴定,实施“一人一案”,确保各类残疾儿童少年及时入学。

  义务教育学校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

  小学一律免试就近对口入学

  《意见》指出,我省小学一律实行免试就近入学,以学区为单位实行小学与初中九年一贯对口划片招生,对口划片包括“单校划片”和“多校划片”等方式。企事业单位主办的义务教育学校,在满足本单位职工子女就读后仍有空余学位的,须按照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范围面向社会招生。

  据了解,任何义务教育学校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不得以各类竞赛证书或考级证明作为招生入学依据,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未经批准,任何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特长班或实验班的名义招生。严禁公办中小学超范围招生。民办中小学招生工作应与当地公办学校同步。禁止高中阶段在籍学生参加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充分尊重初中毕业生的选择意愿,不得强制学生分流。严格执行教育部规范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的有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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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要求各地今秋起停招择校生

  2日,新浪山东从山东省教育厅获悉,从今年秋季开学起,各地要全部取消“三限”政策,即取消通过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的政策而录取的学生,停招择校生。

  我省将以初中招生范围为基础设立学区

  4月2日,山东省教育厅出台了《关于义务教育学区制建设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新浪山东从省教育厅了解到,为进一步创新义务教育管理模式,提高义务教育管理水平,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我省要求各市教育局推进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改革,将义务教育学校划分为若干学区,以学区为单位实行小学与初中九年一贯对口招生,组建学校发展共同体,构建小学与初中纵向衔接、小学和初中学校横向协作的办学模式。

  《意见》要求按照地理位置相对就近原则,以初中招生服务范围为基础设立学区,可以由1所初中与几所小学组建成1个学区,也可以由几所初中与若干所小学组建成1个学区。

  (新浪山东 周欣  实习编辑 夏东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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