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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2015年上海城市管理职业技术学院秋考招生章程 [打印本页]

作者: sowang    时间: 2015-5-18 23:55
标题: 2015年上海城市管理职业技术学院秋考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

  上海城市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二、就读校址

上海市杨浦区军工路2360号


三、层次

  □本科  √高职  □专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民办高等学校 □独立学院

□高等专科学校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详见各省市高校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专业及人数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无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九、录取规则

  1.非艺术类考生分数优先,按照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有同分,文科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理科依次比较数学、外语、语文成绩。

  2.艺术类考生按专业成绩+文化成绩排序录取,如有同分,比较专业成绩。

3.投档比例按各省、市、区高招办规定执行;

  4.我院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也不设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级差。


十、收费标准

学费

  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7500元(沪价行【2000】120号);;

  视觉设计专业每生每学年10000元(沪价行【2000】120号);

  工程管理类(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专业、中加合作)、工程管理类(建筑工程项目管

理专业BIM方向、中加合作)、林业技术类(城市园林专业、中美合作)每生每学年

15000元(沪教委财【2005】34号)


住宿费

  每生每学年1200元/年(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

  上海城市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城市管理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十二、联系电话

  021-65742913


十三、投诉监督电话

  021-51211075


十四、网址

  http://www.shumc.edu.cn/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学院奖学金;部分企业还在我院设立了奖助学金,如磊城奖学金、东嘉设计奖学金、兴安奖学金、磊城助学金、市政新星助学金等。

   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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