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搜索引擎指南网

标题: 应用搜索的典范 [打印本页]

作者: stonewang    时间: 2006-5-15 08:40
标题: 应用搜索的典范
《新周刊》第八期有篇文章《网络搜索工具开创的伪隐私时代 只有搜索狂才能生存》(93页),封面上写的是《一个搜索框的验尸报告》。故事是:网络红人“毒药”(http://spaces.msn.com/lwhanz1981530/PersonalSpace.aspx?_c=)“智慧”与“美貌”齐备,“权势”和“财富”俱有,但故作神秘,网上争论很多,但都不能确定他的真实身份。“倦舞”(http://spaces.msn.com/project-poison-b/blog/)以搜索引擎为工具,耐心仔细地搜寻查看各种资料,一步步地以确凿的证据,追寻到毒药的真实身份。
上周末,我花了一两个小时把倦舞的blog读完,收获很多。诚如倦舞所言,网上八卦很多,但这个“基于Google的毒药验尸报告”是建立在逻辑推理基础上,有可验证的证据支撑。我的blog中每篇文章前都有这么一句“关注搜索引擎 注重实际应用”。什么是“实际应用”,搜索引擎已经深入人们的生活,每次搜索都是“实际应用”,查找明星资料是的,搜索电视剧信息是的,下载mp3也是的。但是搜索引擎还有更广阔的应用空间。互联网作为一个前所未有的“载体”,容纳了前所未有的信息,虽然有种种限制,但信息的开放、全面,是任何其他“载体”(书籍、报纸、电视等)不能比拟的。只有你努力,总能得到收益。
每种产品,都说自己如何如何好,但最真实的意见是使用过才会有的。这种真实的评论互联网上最多。
历史到底是怎么样的,真的就是教科书中写的么。“兼听则明,偏听则暗”,虽然最后仍有疑惑,但多听几种不同意见、多看一些不同异议文章,总能逼进真相。

  倦舞的文章:
答《新周刊》问全文  
倦舞:对,网络就像迷宫,而搜索引擎是地图,有了搜索引擎,网络才呈现生机。

什么才是最重要的?
证据
第二个层次,是能够证明我们的结论的,可以交由第三方重复验证的信息,我不妨称之为“证据”。例如,我们前面得到网友提供的“毒药”那张照片的“线索”后,从Newcastle那所大学的网站上找到那个网友提到的房子的照片,与“毒药”自己拍摄的照片做对比。还有我们从google搜寻到的卫星图片,与“毒药”照片再次对比。这些内容,都是由大家都可信赖的信息来源所提供的,并且可以由任何一个人反复地,独立地验证。所以,他们是可信赖的可以导致我们的结论的“证据”。

How We Seek the Truth: A Case Study
我一直坚持可验证性这条原则。我的许多观点都给出证据从哪里来,怎么得出这个结论的。这一点是取信于大众的基石。比如,事实上,很早就有人指出毒药的爷爷是郑位三,为什么没人相信呢?因为这只是某些人的“宣称”而已,别人无法亲自验证。而且,说这话的既不是毒药的亲戚,又不是毒药的朋友,别人凭什么相信你?所以,我们唯一能服众的办法,就是让每一个人都能自己动手验证一番,然后得出跟你相同的结论。

[ 本帖最后由 stonewang 于 2006-5-15 08:41 编辑 ]




欢迎光临 中文搜索引擎指南网 (http://sowang.com/bbs/)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