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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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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7 23:02:2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湖北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湖北师范大学是一所以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为主要学科门类,以教师教育为特色,以服务基础教育为主体的省属重点本科高等师范院校,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是全国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国家产教融合发展工程应用型本科建设高校、湖北省“双一流”建设高校。

近年来,学校以学科建设为龙头,在研究生教育层面上不断优化学科结构,被评为湖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先进单位。学校位于黄石市中心城区,现设有17个教学科研单位,建有1个湖北省国内一流学科建设学科、3个省级优势特色学科(群)、6个省级重点学科,3个国家级特色专业,8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39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现有专任教师1300余人,教授164人,副教授437人。具有博士学位近600人。教师中有省级重点联系专家56人,湖北名师5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13人,享受湖北省政府专项津贴人员17人,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人选11人,省跨世纪学科带头人7人,省跨世纪学术骨干8人,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5人,省青年拔尖人才2人,黄石市有突出贡献专家17人,曾宪梓教育基金奖获得者5人。
2025年,学校共有1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12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共有90余个二级学科(领域/方向)面向全国招生。
2025年学校计划招生600余人(实际招生数以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具体报考信息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招生专业目录见文章末尾处附件)



湖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览表
类别
学习形式
学制
学硕
全日制学术型硕士
3年
专硕
全日制专业型硕士
非全日制专业型硕士
3年




热忱欢迎广大有志者报考湖北师范大学!



一、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详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三)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时限由招生单位规定,下同)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四)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中(一)(二)(三)中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2.报名参加公共管理、教育管理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中(一)(二)(三)中各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二、网上报名

(一)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二)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天9:00-22:00。
(三)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四)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2.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5.符合招生文件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申报。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符合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7.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10.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三、网上确认

(一)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二)网上确认时间
一般是2024年10月底至11月中上旬,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通知为准。
(三)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四)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五)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报考资格审查

(一)学校将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二)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若发现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五、初试

(一)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二)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4年12月21日至2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 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教育学、历史学及体育专业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
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管理类综合能力、外国语,满分分别为200分、100分。
其中,考试科目中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日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管理类综合能力、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学)、法律硕士综合(法学)、教育综合,自命题考试科目相关信息在学校研究生院官网公布。
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标注的地点为准。
(三)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1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1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2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2日下午 业务课二
(四)学校初试自命题科目采用电子评卷形式,请考生关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通知,规范粘贴自命题科目答卷条形码。

六、复试

(一)学校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规定自主确定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和组织管理等,及时公布复试办法和程序。
(二)学校在教育部划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招生计划、复试比例等情况,自主确定本单位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三)学校自主确定“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该计划接受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依据各院系研究生培养实际,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中,马克思主义学院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不超过8名,历史文化学院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不超过6名;其他学院暂时不做“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计划限定。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马克思主义学院、历史文化学院单独划定,其他学院统一划定。具体要求在复试工作方案中公布。
(四)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复试录取办法和各院系实施细则,提前在本单位网站向社会公布并严格执行。
(五)学校在复试前采取人证识别及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对考生的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享受照顾(含加分)政策的资格审核,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复试期间坚持并完善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管理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确保公平公正。
考生应自觉遵守招生单位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招生单位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六)复试内容在学校2025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中公布。

七、调剂

(一)调剂工作均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严禁通过其他渠道接收调剂考生。
(二)学校和招生院系提前制定调剂工作办法、工作细则,提前公布。

(三)调剂基本条件。考生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方可调剂:
1.符合招生章程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考生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考生第一志愿专业符合学校规定调剂专业的专业范围。报考科目、初试成绩以及相应学术性要求符合学校、招生院系的规定。
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二)学校在复试的同时应当组织思想政治工作部门、招生工作部门、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招生单位还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三)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录取

(一)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三)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四)新生应按时报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1.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不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
2.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
3.体检复查不合格者;

(五)被录取的新生(录取资格无效的除外),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的条件、期限等由学校规定。

十、学费及奖助体系

(一)学费
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鄂价费规【2014】11号)文件,学校硕士研究生学费按年度收取,标准为:

1.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费:8000元/年;
2.专业型硕士(除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学费:10000元/年;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学费:16000元/年;
3.住宿费:1320元/年。
具体费用以省物价局最新文件为准。
(二)研究生奖助政策:
1.国家奖学金:20000元/生。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学校的评选办法进行评选。
2.国家助学金:6000元/年·生。每年分10个月发放,所有全日制研究生均可享受(人事档案未到校或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3.学业奖学金:按最新《湖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中规定的标准和比例进行评审,4000-8000元/人,80%的获评比例。
4.单项奖学金:在科学研究、学科竞赛、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突出的研究生,可参评或申请各类单项奖学金,300-1000元/项。
5.科研创新项目经费:在校研究生均可申请1000-2000元的科研经费资助。
6.“三助一辅”岗位津贴:可申请三助一辅(助教、助管、助研、兼职辅导员)岗位津贴,2400-4000元/年。
7.国家助学贷款:家庭困难学生可按国家政策经绿色通道办理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
8.临时困难补助:就读期间如出现临时困难可按照学校相应文件要求申请临时困难补助,原则上每学年申请一次,金额不高于2000元/人。
9.外派游学项目:推选在校优秀研究生参加孔子学院外语教师或志愿者交流活动等国外游学项目。
以上奖助政策以当年学校奖助学金评定办法为准。

十一、其他事项

(一)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非定向就业研究生通过“双向选择”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定向就业研究生按“定向委托培养协议”回定向单位就业,学校配合办理相关手续。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二)对弄虚作假者,经查实后将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

(三)考生可通过学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s://grad.hbnu.edu.cn/)查阅学校2025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初试和复试科目、初试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参考书目等信息;或直接与相关院系联系咨询报考事宜。校内各培养单位联系咨询电话见招生专业目录。
(四)涉及报名、考试、调剂和录取等方面的政策要求,最终以教育部2025年研招相关文件规定为准。

地址:湖北省黄石市磁湖路11号湖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邮编435000)
联系部门:湖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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