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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4-24 23:0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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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选择性考试的内容范围和考核方式是什么?
答:省教育厅根据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含学业质量要求)和高校人才选拔要求,制定“福建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说明”,规定各科目命题原则、考试题型、试卷结构等。当前,选择性考试范围为必修和选修I的内容。2018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教学内容按照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做好普通高中(2018级)课程实施有关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18〕69号)要求进行调整。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选择性考试科目均实行书面闭卷笔试。
22.选择性考试如何组织实施?
答:选择性考试由省里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组织阅卷、统一公布成绩。选择性考试从2021年开始实施,每年组织1次,安排在6月份全国统一高考后进行,限报考当年统一高考的考生参加。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时仅限当年有效。
23.选择性考试科目的成绩如何呈现和运用?
答: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每门原始分满分均为100分。选择性考试科目中的历史、物理科目成绩以原始分呈现,并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4门科目成绩按照规则经分数转换后,以等级转换分形式呈现,并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作为高校录取的主要依据之一。
24.为什么物理和历史按原始分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
答:我省方案确定,在录取时选考物理的考生和选考历史的考生将分别排队录取。因此,选择物理(或历史)的考生将使用同一物理(或历史)试卷,考生群体相同,成绩具有可比性,可以使用原始分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
25.为什么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考试成绩要实行等级转换赋分?
答:由于这4门选择性考试科目考生群体不同、试卷难度不同,选择性考试科目的原始分不具有可比性。如,考生甲选考思想政治,考生乙选考化学,两人都考了80分,考生甲排在所有选考思想政治考生的第100位,考生乙排在所有选考化学考生的第1000位。若简单将他们各科成绩相加计入高考总成绩并进行比较,既不科学也不公平。因此,需要将不同科目的原始分按照一定规则通过转换得到等级转换分(转换后考生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排队顺序不变),以解决选择性考试科目的原始分不具有可比性的问题。
26.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4门选择性考试科目的等级转换赋分规则是什么?
答: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原始分满分各为100分,以等级转换分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每科在转换时,以30分作为等级转换分的赋分起点,等级转换分满分为100分。将每科考生的原始分从高到低划分为A、B、C、D、E共5个等级,各等级人数所占比例分别为15%、35%、35%、13%和2%。将A至E等5个等级内的考生原始分,依照等比例转换原则,分别转换到100~86分、85~71分、70~56分、55~41分和40~30分五个分数区间,得出考生的等级转换分。每科计算等级转换的考生人数即转换基数,具体为实际参加该科目考试的人数,不含因违纪作弊被取消该科成绩的考生。
27.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的区别是什么?
答:合格性考试与选择性考试主要有以下区别:
一是考试目的不同。合格性考试是检查全体高中学生是否达到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规定的基本学业要求,考试结果用于学生毕业资格认定,各科均合格的方可准予毕业;选择性考试是在落实共同学习基础的前提下,由高中学生根据自身兴趣特长、学业修习情况和高校人才选拔要求,自主确定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考试结果作为普通高校统一高考招生录取的“两依据”之一(另一个依据为统一高考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成绩)。
二是考试科目不同。合格性考试覆盖国家课程方案规定的所有学习科目,共计14门。选择性考试科目由学生在“物理、历史”中选择1门、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中选择2门,共计3门科目组成。
三是考试范围不同。合格性考试范围为各学科课程标准确定的必修内容;目前,选择性考试范围为各学科课程标准确定的必修和选修Ⅰ内容。
四是成绩呈现不同。合格性考试科目成绩分为“合格”和“不合格”。选择性考试中,物理、历史成绩以原始分呈现;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4门科目成绩以等级转换分形式呈现。
五是考试时间和考试机会不同。高中各科目合格性考试相应安排在高中三个学年进行,高一年级学生参加省级统一组织实施的合格性考试科目原则上不超过4门,学生在完成必修学分课程的基础上参加合格性考试。普通高中学生在校期间参加相关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不合格者,可参加补考。在校补考仍不合格者,可在离校后2年内继续申请补考。选择性考试从2021年开始实施,每年组织1次,安排在6月份全国统一高考后进行,限报考当年统一高考的考生参加。
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28.为什么要建立并规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答: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客观反映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情况的系统评价,是培育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是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举措,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参考。开展综合素质评价,有利于促进学生自我认识、自我完善,积极主动地发展;有利于把握学生成长规律,从过于关注学生成绩向更加关注学生发展过程转变,切实转变教育观念和人才培养模式;有利于促进评价方式改革,改变以考试成绩为唯一标准评价学生的做法,为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提供重要参考;有利于促进学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按照五育并举要求,大力发展素质教育,克服唯分数论顽瘴痼疾,转变育人方式。
29. 现有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分为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含劳动实践)五个维度。
思想品德主要考察学生在爱党爱国、理想信念、诚实守信、仁爱友善、责任义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表现;学业水平主要考察学生各门课程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掌握情况,以及运用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等能力;身心健康主要考察学生的健康生活方式、体育锻炼习惯、身体机能、运动技能和心理素质等;艺术素养主要考察学生对艺术的审美感受、理解、鉴赏和表现的能力;社会实践(含劳动实践)主要考察学生参加实践活动、研究性学习、科技创新活动的情况,包括生产劳动、勤工俭学、军训、研学旅行、参观体验与社会调查、科学探究、创造发明等。
30.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应遵循什么程序?
答:我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依托“福建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省级管理系统)完成,所有普通高中学生入学后均须在省级管理系统上建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在教师指导下,学生自主记录个人主要成长经历及突出表现;按照省教育厅统一要求,学生在每学期末整理、遴选具有代表性的记录材料形成评价记录表;高中毕业时,根据省级管理系统原始记录中有代表性的典型材料,生成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其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学分和体质健康测试成绩等,由教育行政部门、省教育考试院、学校等相关单位分工导入。
31.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如何应用?
答:一是由高中学校用于评价引导学生发展。高中学校利用综合素质档案材料,分析把握学生成长过程,全面优化课程建设,引导学生发现自我、做好自我成长规划, 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成长。二是作为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高等学校按照教育部规定,制定综合素质档案材料的具体使用办法,把评价结果作为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
32.如何确保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的真实可信?
答:一是强化监管。建立健全公示与举报制度、申诉与复核制度、诚信责任追究制度,对弄虚作假者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二是客观记录。综合素质评价是学生成长过程中典型事实的真实记录,以事实材料为佐证,做到项项有据可查。同时,严格省级管理系统上的信息修改程序,规定凡进入省级管理系统的信息原则上不得更改,确需更改的,须由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逐级报批,最后由设区市教育局审核研究,并在省级管理系统留下修改痕迹,确保材料真实可信、过程留痕。
三是公开透明。拟录入省级管理系统的信息,除涉及隐私内容,须在适当范围以适当形式公示,确保阳光操作。用于招生使用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电子档案, 必须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经学生、班主任、校长签字以及高中学校盖章后存入学生档案。
五、普通高校统一招生录取
33.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方式有什么变化?
答:现有普通本科高校招生采用院校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从2021年起,普通高校招生依据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进行录取。其中,高校将按照物理科目组合、历史科目组合两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开划线、分开投档录取。从2021年起,普通本科高校招生实行“院校+专业组”录取模式,考生志愿由“院校+专业组”组成,采取一所院校的一个招生专业组为一个志愿单位。
34.什么是“院校+专业组”的志愿组合方式?有何优势?
答:传统的志愿设置是以一所学校为一个志愿单位,每个学校下可以填报若干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意愿;普通本科高校招生实行“院校+专业组”的模式后,则以一个院校加一个专业组为一个志愿单位。将每一个志愿细化到专业组,增加志愿填报数量,满足考生志愿需求,兼顾考生与高校的双向选择性与录取灵活度。考生根据自己的意愿可以直接选择志愿为某个学校的某个专业组,专业调剂限于同一专业组内调剂,其满意度相比传统模式得到提高;学校录取的考生因其专业意愿表达较为明确、充分,选拔满意度和培养契合度得到提升。同时,在尊重考生意愿的前提下,高校可进行同一专业组内调剂志愿,提高了考生志愿满足率,也有利于保障学校生源数量与质量。
35.高校招生专业对选考科目有何要求?
答:高校结合自身办学定位和专业培养目标,认真研究本校专业人才培养对高中学生学科专业基础的需要,对每个具体专业提出选考科目要求。如某高校的某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为“化学”,则表示考生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中只要选考化学就可报考该专业,对其他选考科目没有要求。目前,各在闽招生高校正在编报选考科目要求,将尽快向考生公布。
36.高校招生计划如何编制?
答:高校将严格按照之前公布的本校拟招生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并根据人才培养要求,按照“物理科目组合”和“历史科目组合”两类分本、专科分别编制招生计划,将选考科目的要求明确到每一个招生专业中。如某一专业既可按“物理科目组合”也可按“历史科目组合”招生,也须分开编制招生计划。
六、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
37.我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模式是什么?
答:2020年起,我省高职院校分类招生与普通高校招生相对分开,成为高职院校招生的主渠道,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不再单独组织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
38. 高职院校面向中职学校如何招生?
答:高职院校招收中职学校毕业生,依据中职学校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录取总成绩75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中的德育、语文、数学、英语的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成绩300分,专业基础知识的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成绩250分,职业技能测试成绩200分。
39. 高职院校面向普通高中如何招生?
答:高职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班学生,学生须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及职业适应性测试结果择优录取。录取总成绩75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每门各占150分(原则上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卷面分值100分的1:1.5比例转换),思想政治、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不含实践操作)每门各占100分。
七、中职学校学业水平考试
40. 中职学校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如何设置?
答:我省自2017年秋季中职学校入学新生起实施中职学校学业水平考试制度。中职学校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合格性考试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含德育、语文、数学、英语、计算机应用基础)、专业基础知识、专业技能考试3个部分;等级性考试包括公共基础知识中的德育、语文、数学、英语和专业基础知识。
41. 中职学校学业水平考试的参加对象有哪些?
答:中职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在籍学生(含高职院校招收的中职学生)均须参加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等级性考试由学生自主选择参加。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在校生和社会人员也可报名参加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
42.中职学校学业水平考试内容和考试方式是什么?
答:中职学校学业水平考试内容以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试行)》为依据。坚持立德树人,科学设计考试内容,强化基础性、综合性、时代性、实践性,全面考核学生掌握公共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技能的程度,重点考核学生独立思考和运用专业知识与技能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公共基础知识中的德育、语文、数学、英语和专业基础知识合格性考试与等级性考试均采取书面闭卷笔试方式。计算机应用基础合格性考试采取上机考试方式。专业技能合格性考试采取现场实际操作或应用信息化综合实训平台考核方式。
43.中职学校学业水平考试时间如何安排?
答:计算机应用基础考试安排在一年级下学期,德育、语文、数学、英语考试安排在二年级下学期,专业技能考试安排在三年级上学期。2017级、2018级专业基础知识考试安排在二年级下学期,2019级及以后年级专业基础知识考试安排在一年级下学期。
44.中职学校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如何评定与使用?
答:一是合格性考试。公共基础知识中的德育、语文、数学、英语满分合计200分;计算机应用基础满分100分。专业基础知识满分150分。专业技能满分100分。考试成绩以原始分记载、以等级呈现,共分A、B、C、D、E五个等级(其中E为不合格),作为评估中职学校办学质量重要依据,是学生毕业的依据之一。
二是等级性考试。公共基础知识中的德育、语文、数学、英语等级性考试满分合计100分。专业基础知识满分100分。考试成绩以原始分记载。
公共基础知识(德育、语文、数学、英语)、专业基础知识的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成绩作为高职院校录取新生的依据之一。
八、中职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45.中职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有哪些内容?
答:综合素质评价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人才培养目标,内容包括思想品德、身心健康、学业成绩、能力素质等方面。
46.中职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如何管理?
答:学生入学后由学校在“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平台”上建立综合素质档案。通过过程测评、毕业总评对学生开展综合素质评价。
47.中职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如何使用?
答:综合素质毕业总评分由思想品德、身心健康、学业成绩、能力素质积分构成。综合素质毕业总评合格是学生毕业的必备条件。招生录取时,高职院校对学生综合素质做出客观评价,评价结果作为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
九、高中教育教学
48.如何开展选课走班教学?
答:一是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开齐开足必修课程,创造条件开好选修Ⅰ课程,积极开发精品选修Ⅱ课程,努力满足学生学习需要。学校不得为了增加选择性考试科目的课时而挤占其他非选择性考试科目的课时。
二是着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通过购买服务、返聘优秀退休教师、探索“县管校聘”等多种措施,缓解部分学科教师结构性缺编问题。加强教师培训,加大对富余学科教师的转岗培训。
三是着力改善办学条件。通过新改扩建部分高中、严格执行招生计划等措施,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加强智慧校园建设,充分运用信息技术,逐步实现选课、排课、管理、评价等管理活动智能化。
四是着力加强选课指导。学校建立学生发展指导机构,组织工作团队,开展学生发展指导,帮助学生认识自我、认识社会职业分类,掌握招生高校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交流,共同指导学生合理选课,保证学生、家长选课自主权。学校不得强制学生选课。
五是着力完善管理制度。探索与选课走班教学相适应的学校教学管理制度,构建行政班与教学班、班主任和导师制有机结合的班级管理制度。加强与选课走班教学相适应的教学管理和质量监控,认真探索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监测评价的科学方法。
49.如何做好学生发展指导?
答:一是构建特色课程体系。学校根据我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施要求,结合学生特点和需求,编制学生发展指导指南,建立科学适切、内涵丰富、三年一贯的学生发展指导工作体系,采用个别辅导、课堂讲授、专家讲座、情境模拟、社团活动、案例探讨、心理训练、社会实践、网络学习等方式对学生发展进行系统指导。加强学科融合教育,将学生发展指导渗透到各个学科,充分挖掘各学科的发展指导因素,丰富课程资源。加强实践教学,鼓励学生进行以发展指导为主题的社会实践,获得社会生产生活体验。
二是建立专业教师队伍。依托高等学校资源,有计划、有步骤建立学生发展指导师资培训基地,探索建立符合我省实际的学生发展指导培训体系,建设一支专业能力强、整体素质高、专兼职结合的学生发展指导教师队伍,加强培训,提高学生发展指导教师队伍的专业能力和指导水平。逐步建立以专职教师为骨干,班主任、学科教师共同参与,互相配合的教师队伍。充分发挥党组织、共青团、学生会在学生发展指导工作中的作用,形成合力。
三是开展多元主题活动。创新活动方式,通过知识讲座、情境模拟、案例探讨、团体辅导、心理训练等互动方式,增强学生参与实践、自我探索、知识应用等能力,做好自我规划。大力推进家校共育,通过家委会、家长开放日、家长职业讲座等多种方式丰富指导内容。深入推进普通高中与高校联合育人工作,邀请高校专家教授定期为高中学生作大学专业选择辅导报告。
四是拓展丰富职业体验。积极与企事业单位对接,逐步建立职业体验基地,组织学生定期开展职业体验活动。积极拓展校内外渠道,利用社团、家长志愿者讲座、主题班会、校园广播、辩论赛等方式开展丰富多彩生涯规划教育活动,利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校外活动基地、博物馆、科技馆、高校、职业高中、企事业单位等场所,组织开展丰富多样的职业体验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增强学生的职业认知和体验,鼓励学生走出校门、走向社区、走向社会,丰富实践体验,为选择专业和职业提供判断依据。
五是应用科学评价系统。依托我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为每名学生建立成长日志,利用信息技术与网络资源对学生的人格特征、兴趣偏好、职业倾向等进行诊断评估,指导学生认识自我以及职业发展倾向,为学生未来发展提供指导。发挥心理辅导室作用,帮助学生解决学业、生活和生涯规划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和思想困惑。
十、保障普通高考综合改革顺利实施
50.我省如何保障普通高考综合改革实施?
答:我省从加强组织领导、条件保障、工作落实、宣传服务等4个方面保障高考综合改革实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省、市、县三级高考综合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制定推进高考综合改革各项配套政策,加大相关部门之间的协同攻坚,确保高考综合改革顺利实施。
二是加强条件保障。加强在组织、制度、人事、经费等方面的配套支持,着重解决改革可能出现的师资、教室、设备等条件上的不足或不均衡问题。
三是加强工作落实。主要明确涉及教、考、招三个方面主体的工作责任。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确保考试招生公开公平公正。各高等学校要发挥招生主体作用,科学设置分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探索适应新高考改革需要的人才培养模式。各高中阶段学校要认真落实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建立选课走班教学管理制度,加强学生生涯规划与选课指导,强化综合素质评价管理与使用。
四是加强宣传服务。加强对高考综合改革各项政策、规定和要求的宣传、解读和培训,让公众全面准确了解改革方案,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给考生和社会以明确稳定的预期,积极营造高考综合改革的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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