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1〕2号)、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相关精神,结合当前全国新冠肺炎疫情和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1.坚持按需招生、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确保各工作环节做到有章可循。
3.在全面考查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科研能力、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及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核。
4.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组织机构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关于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和办法,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全面负责学校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审定我校计划分配方案,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审定招生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及分专业计划、考生复试手册等;对各学院复试工作进行指导监管,巡查复试现场。下设疫情防控组、督查组、资格审核组、网络保障组、巡视组。
2.学校成立网络舆情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关于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和办法,密切关注复试期间的舆情,并妥善应对和处置。
3.招生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担任副组长,负责本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制定复试工作人员遴选、培训办法和行为规范,签订保密承诺书;制定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保障复试录取工作条件;审定复试录取考生名单等。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资格审核组、复试专家小组、技术保障组、应急处置组及督查组。
三、复试分数线
1.各招生学院参照《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分数线(下称国家分数线),结合学院实际和学科特点,自主划定专业复试分数线。
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下称少骨生计划)为国家分数线。
3.“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下称退役生计划)考生报考专业为专业学位类型,单科成绩达到32分、总分达到报考专业国家分数线的88%,且无缺考记录。
四、复试要求
1.招生学院要综合考虑生源情况、招生计划、学科特点和复试考核工作需要等,确定各专业复试分数线和复试比例,采取差额复试方式,复试比例一般不低于1.2:1。
2.网络远程复试应采用双机位视频模式。招生学院和考生要提前配备远程复试设备,采用双机位视频模式满足远程视频复试和复试现场监控要求,确保网络畅通、复试环境安静无干扰。招生学院要做好考生的面试系统操作指导和培训,加强诚信教育,签订诚信承诺书,严肃考风考纪。
3.复试前,招生学院要对考生进行“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
4.复试时,招生学院应落实“三随机”机制(随机选定考生面试顺序、随机确定导师组成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加强复试过程规范性,详细做好抽签登记和复试情况记录。
5.招生学院应加强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要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学院在复试的同时应当组织思想政治工作人员、招生工作人员或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
五、复试方式与内容
(一)复试方式
复试方式采用网络远程复试,应统一复试平台(包括主平台和备用平台),复试平台可选用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钉钉或腾讯会议。
(二)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考核和综合素质两部分,复试成绩=专业知识考核成绩*a%+综合素质成绩*(100-a)%(学院可根据学科特点自定专业知识考核成绩权重,一般在20%-40%),满分100分。
1.专业知识考核。招生学院可根据学科特点确定专业知识考核内容和考核形式。考核内容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难易度适中,便于实时作答。试题不得重复使用。采用专业课笔试形式的可选用以下方式:
形式一:面试环节植入笔试。在面试前,复试专家从复试笔试题库中现场随机抽取试题给考生,考生在视频监控下答题,不得借助任何辅助手段或查阅资料,笔试时间不得少于10分钟。答题结束后,考生按要求提交答卷。
形式二:网络化传统闭卷考试。招生学院统一组织考试,采用统一网络笔试考试平台,同一专业复试考生统一时间进场考试,规定考试时长,考生在视频监控下答题,不得借助任何辅助手段或查阅资料。答题结束后,考生按要求提交答卷。
形式三:开卷考试。统一公布复试笔试题目,要求复试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答题。答题结束后,考生按要求提交答卷。
2.综合素质。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包括面试考察和一贯学业表现考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面试主要考察外语听说能力、专业能力、治学态度、创新精神和能力、思想品德、心理等方面的素质和培养潜力,面试成绩占综合素质成绩的80%。一贯学业表现主要考察大学阶段学习成绩、科研成果或社会实践情况、获奖情况等,占综合素质成绩的20%。
(三)加试
1.同等学力加试。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特指本科学历以下工作满两年和本科结业生)还需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满分100分。加试由各学院自行组织,可参考专业课笔试办法进行考核。加试题目与初试、复试题目不得相同或雷同,试题难易程度按本科教学大纲要求掌握。应届成人教育本科生和自考本科生是否加试由各招生学院自主确定,需在实施细则里说明。
2.管理类联考专业加试。报考工商管理(MBA)、会计(MPACC)、公共管理(MPA)和工程管理(MEM)硕士的考生除复试科目外,还要加试思想政治理论,满分100分,成绩应计入复试总成绩。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
六、调剂
(一)调剂条件
调剂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1]2号)所列的基本调剂条件,且初试成绩达到调入我校学科专业的复试分数线。
(二)调剂原则
考生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方可调剂: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我校设置的初考统考科目为数学(三)的,可接收初考统考科目为数学(一)或数学(二)的调剂考生;我校设置的初考统考科目为数学(二)的,可接收初考统考科目为数学(一)的调剂考生。反之不接收调剂。
我校设置的初考统考科目为英语(二)的,可接收初考统考科目为英语(一)的调剂考生。反之不接收调剂。
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体育学与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与中医硕士,工学照顾专业之间调剂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工程管理(MEM)、会计(MPACC)、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7.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8.报考少骨生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出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入该计划录取。我校不接收少骨生计划调剂考生。
9.报考退役生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生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的接受退役生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生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生初试加分政策。
我校不接收退役生计划调剂考生。
10.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11.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
(三)调剂程序
2.复试录取专业与第一志愿不一致的、全日制调剂到非全日制的,都需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所有调剂申请必须在调剂系统完成,未通过该系统录取的调剂考生一律无效。
3.招生学院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填报我校调剂志愿36小时后会自动解锁,如未收到我校复试通知,考生可填报其他志愿。如需提前解锁志愿,请手写书面申请,提交纸质文档或拍照给学院。
4.学院查看调剂考生信息,下载学籍学历审核数据,根据考生基本条件及调剂原则,逐一审核,并通过调剂系统通知已审核合格调剂考生参加复试,考生需在调剂系统中确认。
5.复试结束后,招生学院通过调剂系统将拟录取考生置待录取标志,考生需在调剂系统中确认。系统录取专业需与公示专业一致。
七、复试安排
(一)复试时间
复试具体安排见招生学院实施细则。
第一批复试时间:3月19日-4月5日
第二批复试时间:如第一批复试期间有未完成的计划,将进行第二批复试。复试时间初步定于4月9日-4月15日。
(二)复试费
(三)复试资格审核
请考生准备好以下材料的原件,按照招生学院指定方式和时间提交,用于复试资格审核。
1.初试准考证(如遗失,可在研招网重新下载打印);
2.身份证;
3.毕业证原件(2022年应届毕业生为学生证,自考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需提供考籍所在地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出具的自学考试成绩证明、网络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需提供所就读高校出具的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证明);
4.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022年应届毕业生),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往届毕业生);
5.加盖公章的大学阶段(最后学历为本科或专科阶段)成绩单;
6.一贯学业表现信息简表,及其证明材料(如科研成果或社会实践情况、获奖情况,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等)。
7.复试费缴费成功的截图;
8.非全日制考生还需提供定向就业合同,本人及在职单位需签字盖章;
9.若为退役生,还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复印件和《退出现役证》;
10.已签名的《诚信承诺书》和《知情承诺书》;
(四)少骨生和退役生复试
少骨生和退役生初试成绩达到普通计划考生国家分数线的,由学院组织综合素质考核,复试合格者予以录取。其他考生由研究生院组织综合素质考核,复试录取办法另行通知。加试由相关学院完成。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统一公示。
八、加分政策和照顾政策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生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生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请于3月22日前向研究生院提供服务协议书、考核合格证明、身份证、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
4.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下称“双少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符合条件的有意考生请于3月22日前向研究生院提供三方定向就业合同(见 附件2: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合同.doc)、单位职工身份证明(或加盖公章的单位公积金缴费证明)、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请考生将相关证明材料扫描并合并为一个PDF文档,在规定时间内发送到邮箱yzb@ctgu.edu.cn。除身份证原件外,其他材料原件于拟录取名单公示后一周内寄达研招办。也可将相关证明材料直接送交我校研招办审核(信息技术中心楼J-1519)。 特别说明:由于教育部享受照顾政策名单尚未公布,我校将根据考生提交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考生先安排复试,待教育部名单公布后,再落实加分政策和照顾政策。
九、录取
(一)录取原则
1.已录取推免生,占学院招生总计划,其计划单列。
2.普通计划考生录取原则:第一志愿生源充足的专业,按复试后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同等条件下,享受照顾政策考生、第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生源不充足的专业,原则上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再录取调剂考生。
(二)录取办法
1.招生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本次参加复试的考生总成绩排序,依据录取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总成绩=100*(初试总成绩/初试满分)*(100-b)%+复试成绩*b%(学院可根据学科情况自定复试成绩权重,一般在30%-50%)。
2.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资格审核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过程中如有不诚信行为且经查实者不予录取;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不计入复试成绩,但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4)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及格但笔试成绩不及格者是否录取由招生学院自主决定,并在实施细则中说明;
(5)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非全日制考生未与在职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者不予录取。
(三)体检
考生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一周之内,可自行选择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通过邮寄或发送清晰电子文档的方式将体检报告于4月30日前提交给招生学院。
三峡大学在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可选择三峡大学校医院进行体检(需空腹),并将体检缴费凭证上交给录取学院存档备案。体检费为172元/人,只支持现金或银行储蓄卡缴费,不受理微信或支付宝缴费。
(四)录取类别
1.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和非定向两种类型。定向硕士研究生根据定向就业合同就业,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非定向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2.硕士研究生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五)培养方式
全日制:全脱产在校学习。
非全日制: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
(六)学费及奖助学金
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及奖助学金的发放标准均按学校有关部门文件执行(参阅《三峡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七)入学核查
1.身份核查:对入学新生再次进行“两识别”、“四比对”,严格核查报到学生与初试、复试考生是否为同一人,若有不一致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2.学历核查: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3.专业核查:必要时,学院可再次组织复试,对复试成绩差别较大的考生进行重点核查,若有不诚信行为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十、信息公开
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认真做好对公开信息的审定核准和咨询解释工作。
1.研究生院公布信息
(1)复试前,研究生院公布学校复试工作方案、少骨生复试录取办法、退役生复试录取办法。公示研究生院审核后的享受加分政策和照顾政策的考生名单。
(2)第一批复试全部结束后,公示第一批拟录取名单(含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及排名)。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拟录取名单如有变更(如取消录取、增补等),将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并说明情况。未经公示的名单一律不得录取。
(3)第二批复试前公布招生计划调整情况。
(4)第二批复试全部结束后,公示第二批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5)公布举报申诉渠道,公开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
2.招生学院公布信息
(1)复试前,公布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包括各专业招生计划(含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学习方式、招生计划、缺额人数等)、复试分数线及可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含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调剂系统开放时间、联系咨询电话等。公布复试笔试科目的参考书和考试内容说明。
(2)复试结束后,学院公示各专业拟录取名单(含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和排名情况)。
(3)公布本学院举报申诉渠道。
3.考生咨询和申诉。招生学院在拟录取名单公布三日内可接受考生相关申诉。考生向学院复试督查小组递交书面申请,督查小组全面受理,并将处置结果通知考生本人。若考生对处置结果仍有异议的,由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报学校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复核。
4.学校举报投诉电话:0717-6393832(纪委),0717-6393256(研究生院)
三峡大学
2022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