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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经济技术职业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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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6 18:50:0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合肥经济技术职业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一、学校全称:合肥经济技术职业学院

二、办学层次:高职

三、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四、办学地址:合肥市环湖东路中段360号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

1、严格按照安徽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规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2、按志愿优先原则分配专业。第一专业志愿按照考生的高考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则按照考生的第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依此类推,进行后续专业志愿录取。

3、对于教育部及我省制定的加分或降分政策一概予以认可执行。政策规定加分投档考生按加分后的投档分数对待。

六、颁发证书: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

七、学费标准:各专业学费严格执行安徽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八、联系方式:电话:0551—65630870、65630887

传真:0551-65630878   邮编:230031   网址:www.hfet.com

九、其他:  

合肥经济技术职业学院是2001年经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并经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院位于合肥市西二环路和北二环路交口,地处合肥市风景区蜀山湖畔。学院校园环境优美,建有完善的学习、生活、文体设施,现有在校生6600余人,专兼职教师400余名,其中教授、副教授60余名。建有建筑工程系、经济贸易系、电子信息系、管理系、传媒设计系等五个教学系,开设36个高职专业。学院建有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习服务中心,已与合肥工业大学、安徽大学、安徽财经大学、安徽工程大学四所院校签订了本科自学考试合作协议。

学院坚持党的教育方针,以育人为根本,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大力推行培养应用型、技能型、复合型高等职业人才的培养模式。学院努力拓展校企合作途径,不断完善“订单式”培养模式,在本省及上海、江苏、浙江等省市建立了与专业培养目标相适应的实习与就业基地。近几年来,我院毕业生就业率均达到95%以上,赢得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

学院为帮助品学兼优的学生和贫困生顺利完成学业,设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勤工助学和国家助学贷款等一系列奖项。贫困生助学金2000—4000元/年,奖学金最高达8000元/年,学生在校奖助比例达3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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