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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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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6 18:51:3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安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一、学校全称:安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层次:高职

三、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四、学校地址:安徽省淮南市国庆西路199号,邮编:232007

五、录取规则:

1.依据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当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2.录取工作按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有关政策及规定实施,不设志愿、专业级差。

3.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同分情况下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依次类推。成绩无法满足所报专业志愿,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院根据分数和所填专业相近原则调剂到相应专业。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4.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委规定加分提档、录取。

5.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6.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要求英语语种的考生填报。其他专业外语语种不限。

7.录取时,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8.艺术类专业录取按照省招委有关文件执行。

六、颁发证书:

1.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安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2.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

七、学费标准:按安徽省物价局、财政厅和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文科专业:3500元/学年;理科专业:39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5500元/学年。

八、奖助措施:按政策享受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生源地所在区(县)教育局或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申请助学贷款。学校设立学院奖助学金以及其他专项奖助学金,获奖助面达20%以上,同时学校为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九、就业:学院负责推荐毕业生就业。学校连续8年被评为安徽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标兵单位,获得首批安徽省普通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示范校。2012年被评为全国毕业生就业工作典型经验高校(即全国毕业生就业50强高校),院长应邀在教育部表彰大会上作经验介绍。

十、招生监督工作:学院纪委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54-6806219。

十一、联系方式:

电话:0554-6808022、6808829、6806915;18055448829(非工作时间)

传真:0554-6808829

网址: http://www.ahgmedu.cn/

邮箱:gmzs@ahedu.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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