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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人肉搜索”缉拿小偷 律师称行为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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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21 13:58:4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搬新家,喜盈盈,谁知第二天就遭遇了梁上君子,手提电脑等贵重物品被洗劫一空。

  近日,喜极而悲的新莞人王先生,在报案之后,选择在天涯社区发出人肉搜索通缉令,并贴出视频截图,请广大网友提供线索。

  搬家第二天遇窃贼“光临”

  王先生,来东莞仅两三个月。


      “以前住在元美广场,因为食品厂宿舍离公司近,并且价格比较便宜,所以就搬过来了。谁知第二天晚上就失窃了!”王先生气愤地说。

  据了解,食品厂宿舍共三栋,四周围墙环绕,仅留一个大门供人出入,不过门口没有保安把关。王先生与女友,跟另外一对情侣合租了二楼的一套二居室,四人都是新莞人。王先生二人在本月10日刚刚入住,11日晚上7时出去买东西,9时,他一回来就发现新买不久的手提电脑不见了。再一看,苹果牌的MP3、两部旧手机和女友的一批金银首饰都不翼而飞。

  “奇怪,铁门和房门丝毫无损,怎么就失窃了?”事不宜迟,王先生马上拨通了派出所的电话。经调查才发现,阳台的防盗网被切割开了一个大窟窿。同时,倒霉的不仅仅是王先生两人,同住的室友也损失了手提电脑、手机和小灵通各一部。


  网上发帖找嫌疑人

  事发两天后,王先生在没有收到警方反馈信息的情况下,于是上天涯社区发帖,想借助网友的力量搜寻小偷,贴文中说:“目前,警方已立案调查,但估计希望不大,恳请广大东莞网友帮忙人肉搜索,找出这3个人渣,不然还会盗窃更多人的东西。”

  同时,王先生还在网上贴出了三张窃贼作案的视频截图,请求网友指认或提供线索。

  据了解,食品厂宿舍大门正对莞城人民医院的后门,医院的摄像头和派出所安装的探头监控了小区前面的整条小巷,所以当晚三个窃贼作案的过程被部分地录制下来。

  王先生告诉记者,根据派出所提供的视频,当晚7时53分,两名黑衣男子和一名白衣男子来到小巷,探头探脑,东张西望,其中一黑衣人脸部瘦削,一黑衣人长得敦实、脸部肥胖,白衣人则身材高挑。

  7时57分,两黑衣人结伙穿门而入,白衣人则在门前徘徊望风。

  8时9分,白衣人接到同伙搬出的赃物,放上自行车后匆匆离去,然后返回。

  8时20分,3人盗取第二批物品后扬长而去,其中一人还跨着一黑色包,王先生指认,这正是他的笔记本电脑原装挎包。

  王先生说,3人分工明确,作案手法娴熟,而且对周边环境非常熟悉,应该是惯偷来的,估计住在周围不远的地方。
  律师说法:“人肉搜索”行为合法 但不能超出法律限度

  卓信律师事务所律师游雄志表示,入室盗窃属于治安和刑事案件,应由公安等公权力来侦办。

  而失主上网发动人肉搜索,“通缉”嫌疑人,主动去寻找破案线索,属于私权力的法律自助行为,这种行为是合法的,但是不能超出法律允许的限度。在上网发文贴图的搜索过程中,不能侵犯他人的隐私。同时,发现线索后,应该及时报警,不可自行去捉拿、审查、拘留嫌疑人。(记者汪万里) (来源:广州日报) (责任编辑:水涨船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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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21 21:12:01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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