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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2016年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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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5 23:17:4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2016年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一、学校

       ⒈学校全称: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国标代码11828

       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⒊学校校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雁鸣路与豫兴大道交叉口

       ⒋历史沿革:学校前身是创建于1933年的郑县工业职业学校(后更名为河南省立郑州高级工业职业学校),1953年由中南五省六所高级工业学校的电机科合并,成立了燃料工业部郑州电力学校。其后,历经河南电力学院、郑州电力学院、郑州电力学校等发展阶段,于1994年建立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原校址位于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商城路2号,与商城遗址和郑州城隍庙毗邻。2013年9月,学校整体搬迁至郑州市郑东新区白沙职教园区。

       ⒌学校特点:学校以电力技术类专业为主,兼有制造、电子信息、财经类等专业,现设有26个专科专业,是培养电力建设、生产和管理人才的摇篮和基地。学校以严谨的治学态度,精益的管理规范,在电力系统和职教领域中树立了优质品牌形象,近年来先后被评为“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和“河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优秀单位”,被国家电网公司、华中电网集团公司、河南省电力公司授予“文明单位”,多次被河南省电力公司党组评为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多次在河南省高校行风评议考核中获得“行风建设先进单位”。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要求

       ⒈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区)招办以适当方式向当地考生公布。

       ⒉学校外语教学使用英语。

       ⒊身体健康,符合国家高等院校招生体检要求,电力技术类和热能与发电工程类不招收色盲考生。

三、录取规则

       ⒈坚持“公正、公开、公平、择优”原则。

       ⒉录取批次为专科批。

       3.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安排考生专业。遇到考生同分时,依次按语、数、外、综合顺序比较单科成绩选择考生。对无法满足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做退档处理。

       4.对加分投档的考生,按加上照顾分后的总分数对待,各专业选考兼招科目以各省区招办公布为准。

四、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

       通过学校网站(网址为http://www.zepc.edu.cn)或生源省区招生部门的公示渠道查询。

五、学费和住宿费

       根据河南省发改委批件,2016年学费标准按专业不同分别为3300元/年、3600元/年。

       住宿费根据当年河南省发改委批件而定。

六、学历证书

       学生在规定的学制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获得专科毕业证书,证书的学校名称为“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七、奖助学金、助学贷款及勤工助学情况

       ⒈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在校学生可参加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评选与评定。

       ⒉学校设有奖学金。受奖面占学生总数的30%,一、二、三等奖学金分别占学生总数的5%、10%、15%。

       ⒊根据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按程序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⒋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八、咨询、联系方式

       招生部门:招生就业处

       咨询电话:0371-62275028/5026/5025/5024/5027(含传真)

       网址:http://www.zepc.edu.cn

       信箱:zepczs@126.com

       通讯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雁鸣路与豫兴大道交叉口

       邮编:451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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