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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2月27日查询考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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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30 00:33:5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20年12月23日  来源: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

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12月26日开考。黑龙江省报考考生共计107689人,报考人数同比增长8563人,增幅为8.6%,其中应届本科毕业生58476人,占报考总人数的54.3%,往届毕业生49213人,占报考总人数的45.7%。这是我省报考人数连续第六年持续增长。

本次考试,我省在地市招考院和高校共设置8个考区、62个考点、3722个考场,共选调监考、巡考等工作人员1200余人。针对报考人数大幅增长及考试面临的新形势,我省进一步加大今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组织管理力度。考生入场时,实行考生证件对照核验、非考试物品检测等工作,严防替考及考生携带作弊工具特别是高科技作弊工具进入考场。所有考场都配置视频监控管理系统,对考试过程中的考生行为、监考行为和考务实施情况全程监控。统一配备考试文具,使用手机屏蔽仪、作弊克、金属探测仪、身份证识别仪等现代科技设备和手段,严厉打击违纪舞弊行为,加大对考试作弊的查处力度,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考试期间全省派出35个巡视组深入各市考点进行全程督考。省委宣传部、省公安厅、省国家保密局、省工信委、省无线电管理委员会等部门领导同志现场指挥和巡查考试工作。全省公安部门出动警力全力保障考试秩序;无线电管理部门实时监控查处有害无线电信号;省委网信办加强网上有害信息检测、发现和处置,确保考试安全、平稳进行。

根据去年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组织考试作弊”“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试题、答案”等情形,均应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之一的“情节严重”,将依法从重追究刑事责任。省招生考试院郑重提醒广大考生:一定要切实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法律意识,自觉学法知法、尊法守法,诚信考试,不参与涉考违法犯罪活动,同时,不要听信一些社会培训机构“包过”“保过”的虚假宣传,不购买所谓“试题”“答案”,谨防受骗。

我省硕士研究生评卷工作将于元旦后开始,2月27日通过“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对社会发布成绩,届时,考生可上网查询本人的考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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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s://www.lzk.hl.cn/ykpd/202012/t20201223_1754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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