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科技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报考指南
西南科技大学(简称“西南科大”)坐落于中国科技城——四川省绵阳市。学校是四川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高校,四川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高校,被教育部确定为国家重点建设的西部14所高校之一。 学校现有5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4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8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个。学校有5个学科入选四川省“双一流”建设贡嘎计划建设及培育学科,有省级优势学科4个,省级重点学科11个;材料科学、工程科学和化学3个学科进入ESI排名前5‰,环境/生态学科、植物学与动物学2个学科进入ESI排名前1%。 学校有博士研究生导师104人、硕士研究生导师1389人。有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长江学者特聘教授、“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IEEE Fellow和IET Fellow人选、“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项目、国家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千人计划”、“教育部新世纪人才计划”人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四川省教学名师等200余人次,20名教师进入全球前2%顶尖科学家榜单。学校有国家国防科技创新团队2个,省部级科技创新团队8个,四川省教育厅创新团队17个。 学校有环境友好能源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国家原子能机构核环境安全技术创新中心2个国家级科研平台,有各类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协同创新中心以及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等科研和教学实践平台30余个;有教育部国别和区域研究培育基地、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等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平台10余个。近年来,学校完成了多项国家重大专项、“973”“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国家重大仪器专项、国防重点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等,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等国家级和省部级科技奖励240余项。 学校环境优美,设施完善,是读书治学的好地方。欢迎各位考生报考!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2025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5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学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上述第(一)条中的各项条件。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上述第(一)条中的各项条件。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以下简称MBA)、公共管理(以下简称MPA)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上述第(一)条中第1、2、3各项的条件。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符合学校相关学科、类别报考条件且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并参加学校组织的复试。已被学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免试攻读研究生接收工作的实施办法由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另行制定并公布。 (四)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学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二、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相关要求及注意事项详见报考点公告)。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必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注意事项 (1)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2)报名期间研招网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2024年12月18日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并提交学校审查。 (3)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有关条件并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学校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有关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 (4)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学校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7)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网上确认 1.网上确认时间由各报考点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报考点组织实施。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学校和报考点将当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三、招生考试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 1.初试时间为2024年12月21日至12月22日。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3.初试地点及有关要求等请见《准考证》及报考点公告。 (二)复试 1.复试环节包括资格审查、体检、专业考核和外语测试等。复试时间及具体事宜,由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另行公布。 2.调剂工作在复试阶段开展,具体要求和程序待初试结束且教育部复试录取政策确定后由学校另行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的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志愿。 四、录取 (一)学校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学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招生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三)学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四)报考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学校将严格审核其定向就业合同,从严掌握。 (五)录取工作的具体安排,由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另行公布。 五、学制和培养标准 (一)学校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3年(MBA与MPA学制为2.5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原则上不超过5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原则上不超过6年。 (二)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培养方案、学位标准,坚持同一标准,保证同等质量。硕士研究生毕业时,学校将根据其学习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学校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六、学费及奖助政策 (一)学校按照四川省相关文件的规定收取研究生学费及住宿费: 收费项目
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土木水利、生物与医药、能源动力
特别说明:上述学费及住宿费若有调整,以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相关批复为准。对超过规定学制年限未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将按学校财务相关文件规定收取学费及住宿费。 (二)学校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提供下列奖助学金: 类型
覆盖面、发放标准和申请条件根据国家、学校文件要求执行。
具体发放金额和时间根据学校研究生创新基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执行 特别说明:家庭经济困难的硕士研究生可根据要求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 (三)学校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提供下列奖学金: (四)上述奖助政策的详细评选办法、覆盖范围、比例和发放细则请参看学校、学院相关管理文件和当年评选通知。 七、违规处理 (一)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招生单位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招生单位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学校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学校工作人员,由学校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三)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将被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及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八、特别说明 (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入校后,统一入住学生公寓,收费标准按前述“学费及奖助政策”的规定执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入校后,宿舍安排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按后勤集团相关规定办理。 (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三)学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被录取的硕士研究生进校后原则上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四)录取学习方式为全日制的硕士研究生,入学时应将本人人事档案以学生身份转入学校。 (五)有关研究生招生信息和动态请密切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西南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s://gs.swust.edu.cn/zs/。 (六)以上内容如与国家、四川省及学校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四川省及学校文件为准。 附件:西南科技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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