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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雾预警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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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6 00:15:5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10年中央气象台大雾预警发布标准

(一)黄色预警:预计未来24小时3个及以上省(区、市)大部地区将出现能见度小于500米的雾,且有成片的能见度小于200米的雾;或者已经出现并可能持续。

(二)蓝色预警:预计未来24小时3个及以上省(区、市)大部地区将出现能见度小于1000米的雾,且有成片的能见度小于500米的雾;或者已经出现并可能持续。

地方气象台大雾预警信号分三级,分别以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一)大雾黄色预警信号

  标准:12小时内可能出现能见度小于500米的雾,或者已经出现能见度小于500米、大于等于200米的雾并将持续。

  防御指引:

  1.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做好防雾准备工作;2.机场、高速公路、轮渡码头等单位加强交通管理,保障安全;3.驾驶人员注意雾的变化,小心驾驶;4.户外活动注意安全。

  (二)大雾橙色预警信号

  标准:6小时内可能出现能见度小于200米的雾,或者已经出现能见度小于200米、大于等于50米的雾并将持续。

  防御指引:

  1.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做好防雾工作;2.机场、高速公路、轮渡码头等单位加强调度指挥;3.驾驶人员严格控制车、船的行进速度;4.减少户外活动。

  (三)大雾红色预警信号

  标准:2小时内可能出现能见度小于50米的雾,或者已经出现能见度小于50米的雾并将持续。

  防御指引:

  1.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做好防雾应急工作;2.有关单位按照行业规定,适时采取交通安全管制措施,如机场暂停飞机起降,高速公路暂时封闭,轮渡暂时停航等;3.驾驶人员根据雾天行驶规定,采取雾天预防措施,根据环境条件采取合理行驶方式,并尽快寻找安全停放区域停靠;4.不进行户外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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