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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时父母病逝后,子女为何要守孝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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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7 00:33:0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汉族百日祭奠有风俗

人死后或安葬 100天后,即“百日”,也是一个隆重的祭供日,又称“百日祭”。到这天,容重孝服的要改穿常孝服,一般人多除去孝服。祁县等地,纸扎要糊“斗”,俗话称为“五七升,百日斗……”

一个人死后 ,其子女要服孝三年,俗称“ 服三”,满一周年烧纸祭奠,叫“周年”或“ 烧周年”,古代称为“ 小祥”。第二个周年叫“大祥”,也要去坟地致祭 。满三周年烧纸祭奠 ,死者的亲友毕至,各带供品、纸扎。三周年过后,死者的子女即可脱去孝服,改换平常衣着。所以三周年又叫“脱服”或“除孝”,古代称为“衤覃”(tan 坦)服。按照传统的说法,丧葬礼仪至此才算正式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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