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搜索引擎指南网

 找回密码
 禁止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查看: 271|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河北工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24-10-13 19:45:1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河北工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我校2025年共有15个学院61个专业招收硕士研究生,拟招生规模3307人左右(含推免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等),其中全日制招生计划3016人左右,非全日制专业学位招生计划291人左右。

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的拟招人数为暂定,各专业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推免生实际录取人数以及生源情况等因素进行适当调整。

二、学习方式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我校工商管理(125100)、公共管理(125200)两个专业同时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工程管理(125601)只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其他专业只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三、就业方式

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报考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学校将严格审核定向就业合同,从严掌握。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考生在报名时应准确选择报考类别(非定向、定向),选择定向的考生须填报准确完整的定向单位名称(应与用人单位公章上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简写)。

四、初试方式

我校招收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方式包括全国统一考试、推荐免试。

我校招收推免研究生的有关要求依照《河北工业大学2025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通知》。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凡按规定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其他符合免初试资格(如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等)的考生,须按规定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填报志愿。

五、报考条件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一)基本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考生(不含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的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2025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2025年9月1日前)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报考法律(非法学)的考生,须满足上述的基本条件和学业水平,且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四)报考法律(法学)的考生,须满足上述的基本条件和学业水平,且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五)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的考生须满足上述的基本条件,且应为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学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六、“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1.考生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应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报考条件,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学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入伍批准书》(注意不是“入伍通知书”)和《退出现役证》的编号必须填报完整,包括所有文字、括号、数字等,不应只填报数字。

2.我校2025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为40人左右,在部分专业开展招生。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暂定为相应学科门类或专业的国家线总分降10分,实际分数要求及录取办法将以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有关通知为准。

七、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相关工作安排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每日9:00-22:00。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查看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2.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4.考生填报的“通信地址”主要用于邮寄调档函、录取通知书时使用,填写要详细规范。考生填报的“移动电话”主要用于接收招生单位通过研招网发送的复试通知、待录取通知等短信。请考生务必填写在2025年6月30日前有效的通信地址和电话。

5.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6.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7.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八、网上确认

1.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3.考生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九、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十、初试

1.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科目代码首位为9的自命题科目(需自带画板、图纸等工具)在12月22日下午进行。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12月21日(周六)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1日(周六)下午 外国语

12月22日(周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2日(周日)下午 业务课二

2.初试方式均为笔试。报考我校的考生自命题科目考试时不得携带任何形式的计算器。

3.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遵守考试管理各项规定。对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十一、复试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国家线出台后,我校组织一志愿考生先行复试,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为130%(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的复试差额比例为15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一志愿考生复试结束确定拟录取名单后,如个别专业(或研究方向)招生计划存在缺额,则接收考生调剂,选择调剂考生进入复试的差额比例不低于缺额的200%。

总成绩计算办法:初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60%+复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40%。

复试内容一般包括:外语水平测试(含听力和口语)、专业素质测试和综合素质测试等。会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工业工程与管理等专业的考生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分。各复试环节采取单项淘汰制,各单项复试成绩、复试总分不及格者(低于满分分值的60%),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

具体的复试内容、办法和程序将在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有关通知中公布。

十二、学制(基本修业年限)

1.工商管理学制为2年。

2.金融、英语笔译、日语笔译、公共管理、会计、工程管理等专业学制为2.5年。

3.其他专业学制为3年。

十三、学费

1.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为8000元/年。

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不含下述专业)学费为7000元/年。

金融、会计学费为2.4万元/年。

工程管理学费为3.2万元/年。

工商管理:全日制MBA学费3万元/年。非全日制MBA学费4万元/年。

公共管理:全日制MPA学费2万元/年。非全日制MPA学费2.4万元/年。

十四、奖助

1.国家助学金:以《河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为准执行。

2.国家奖学金:以《河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为准执行。

3.学业奖学金:以《河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修订)》为准执行。

4.三助一辅:符合条件的硕士研究生可通过申请研究生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的岗位获得资助。

十五、本招生简章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为准



河北工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1.招生专业目录中的拟招人数为暂定计划,统考拟招生人数包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具体招生人数将根据正式下达计划及推免实际录取等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2. 我校同时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专业为工商管理(125100)和公共管理(125200),工程管理(125601)只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其他专业只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报考类别须选择定向,并填写定向单位全称。
3. 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发布在研究生院网站招生工作主页“资料下载”专栏。

学院代码
学院名称
招生专业目录
011
理学院
012
机械工程学院
013
能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014
电气工程学院
015
化工学院
016
土木与交通学院
017
经济管理学院
018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019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020
人文与法律学院
022
外国语学院
023
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
026
马克思主义学院
028
人工智能与数据科学学院
029
生命科学与健康工程学院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教你搜 ( 鲁ICP备16006309号

GMT+8, 2024-11-23 20:26 , Processed in 0.152141 second(s), 2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