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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吧话题:小心“人肉搜索”,入罪不是个法律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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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1 00:17:2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如果 你爱他,把他放到人肉搜索上去,你很快就会知道他的一切;如果你恨他,把他放到人肉搜索上去,因为那里是地狱”。


        从最初的“虐猫人事件”到轰动一时的“铜须门”再到最近的替奥运冠军寻父 ,能成为公共事件的“人肉搜索”随处可见。


        一旦成为“人肉搜索”的目标,你的姓名、电话、身份证号码、家庭地址…… 甚至所有的隐私信息都可能被公开。


        假若将来的刑法中真加入了“人肉搜索”的罪名,就会发现这其实是个法律笑 话,立法者该怎么去定义“人肉搜索”呢?

         http://cache.post.soso.com/sobar_zt/ht829.html?cid=q.in.hot.top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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