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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港澳17所高校内地招自费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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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1 01:10:1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北京考试报讯 记者从北京教育考试院了解到,今年,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17所高校将在北京等内地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自费生。其中,澳门特别行政区的部分高校在内地还将招收预科生。

  据悉,香港招生院校有12所,分别是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理工大学、香港科技大学、香港城市大学、香港浸会大学、岭南大学、香港教育学院、香港公开大学、香港演艺学院、香港树仁大学和珠海学院。澳门招生院校包括澳门大学、澳门科技大学、澳门理工学院、旅游学院和澳门镜湖护理学院5所。

  在香港招生院校中,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的考生报名工作由各省级招办统一组织,招生咨询工作由招生院校负责。香港大学等10所香港单招院校的考生报名和咨询事宜由招生院校负责。

  对于澳门高校,参加普通高考的考生可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招办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并填写志愿,也可直接向澳门5所招生院校报名。

  据了解,被香港、澳门高校录取的新生,凭学校的录取通知书及本人身份证、户口本(赴香港读书的新生还要出具香港入境事务处签发的进入许可文件)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因私赴香港或澳门的手续。内地学生在香港、澳门学业期满,获得高等学校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内地教育行政部门予以承认。(记者:郝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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