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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18 19: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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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3月25日起高考体检 不提倡裸检
晚报讯 (记者孙艳芹)昨日从招生部门获悉,我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3月25日—4月15日进行,凡报名参加高考(含春季及夏季)的所有考生均需参加体检并按规定交纳体检费。除非有医学上的必要,一般不提倡**体检查。
取消乙肝项目检测
保留转氨酶检测
我省规定,高考体检标准按要求取消乙肝项目检测,继续保留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简称转氨酶)检测。填报军事、公安、武警等高校的考生还须参加由省军区、省公安厅或有关高校组织的军检、体能测试和面试。
我省要求,《考生体检卡》中的数据填涂要符合规范,避免因过于省略或字迹潦草而出现歧义。《考生体检卡》中各项记录一般不得涂改,确需涂改的,涂改处应由体检医生本人签字并加盖更改专用章,否则无效。 体检结果应及时通知考生。对影响正常录取的体检结论应安排专人当面告知考生,让其充分了解该结论可能导致的后果以及申诉程序和复检规定。考生如对体检结论有异议,应于体检结束一周内向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提出申请,经本级体检领导小组批准后,可进行复查。如考生对复查结果仍有异议,最终由省招生考试委员会指定的医院对异议做出仲裁结论。复检和仲裁工作须于4月25日前完成,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的,其结论一律不作为录取依据。
听力残疾考生
免外语听力测试有要求
我省规定,500Hz、1000Hz、2000Hz、4000Hz的纯音听力检测结果为每侧耳的平均听力损失都等于或大于40分贝(HL)的,可以认定为听力残疾考生,凭市级(含)及以上医院出具的听力检测证明(报告),可以申请免外语听力测试。
听力残疾考生须于4月25日前将市级(含)及以上医院出具的听力检测证明交市招生考试机构,并填写《听力残疾考生免外语听力测试申请表》。市招生考试机构要组织有关专家认真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须进行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市招生考试机构应于5月10日前将有关材料报送省招考院,批准后可免外语听力测试。
听力残疾考生外语成绩按下列公式换算:外语成绩=考生笔试项目分数(成绩)×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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