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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竞赛成绩不得享中高考加分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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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5 15:13:3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16-02-05 03:11:44 来源: 现代快报

近日,江苏省教育厅公布了7项江苏中小学生参加的全国竞赛活动项目和10项江苏中小学生竞赛活动项目。教育厅要求,全省小学阶段一律不得举行面向学生的学科类竞赛活动,任何竞赛成绩不得与升学挂钩,不享受高考、中考加分待遇。凡经省教育厅批准的各类竞赛活动,必须遵循学校与学生自愿参加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强行要求学校和学生参加竞赛活动。各类竞赛活动一律不允许收取活动费、报名费或其他各种名目的费用。

现代快报记者 金凤

《通知》规定,根据教育部中小学生竞赛活动管理有关规定,除全国高中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计算机)五项竞赛和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按惯例组织进行,以及教育部另有文件通知要求外,江苏省各地各校不得组织中小学生参加其他任何全国性的竞赛活动。

同时,江苏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表示,要严格控制面向全省中小学生的各类竞赛活动总量。全省小学阶段一律不得举行面向学生的学科类竞赛活动。未经省教育厅批准,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不得擅自组织面向中小学生的各类全省性竞赛活动,也不得组织或动员中小学生参加非学历教育机构等社会组织,以夏(冬)令营等名义举办的各类学科竞赛活动。

凡经省教育厅批准的各类竞赛活动,必须遵循学校与学生自愿参加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强行要求学校和学生参加竞赛活动。各类竞赛活动一律不允许收取活动费、报名费或其他各种名目的费用,不得推销或变相推销相关资料、书籍或学生用品,不得以赛促销,以赛代销。任何竞赛成绩不得与升学挂钩,不享受高考、中考加分待遇。

对已批准的竞赛活动,主办单位不得委托任何其他机构或单位组织。竞赛主办单位在开展竞赛活动之前必须将有关通知或实施方案提前两周报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审核,教育厅将对竞赛活动进行视导,活动结束后各主办单位两周内将书面总结报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凡是在实际操作中不按原报批方案执行的(如扩大竞赛范围、乱收费、指定用书、推销商品等),一经查实,将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该活动项目,并严肃追查有关责任人。

2016年度全国中小学生竞赛活动项目

1.2016年全国高中数学联赛 主办:中国数学会普委会

2.第三十三届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 主办:中国物理学会

3.第三十届中国化学奥林匹克竞赛 主办:中国化学会

4.2016年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 主办: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委员会

5.第二十二届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 主办:中国计算机学会

6.第三十一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 主办:中国科协、教育部、科技部等部委

7.第十七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 主办:中央电化教育馆

2016年度江苏中小学生竞赛活动项目

1.第二十八届中小学生“金钥匙”科技竞赛 主办:省科协、省文明办、省科技厅

2.第十六届青少年电子技师认定活动 主办:省科协

3.第二十三届青少年科技模型竞赛 主办:省科协


4.第二十一届珠算式心算能力比赛 主办:省珠算协会、省中小学教研室

5.2016年领航杯青少年网络信息安全知识竞赛 主办:省电教馆

6.第十五届“中学生与社会”作文大赛 主办:省教育学会中学语文专业委员会、省中小学教研室

7.第十六届中学生作文大赛 主办:江苏教育报刊总社

8.第十五届领航杯中学生英语口语电视比赛 主办:省电教馆

9.第十届中小学生硬笔(软笔)书法展示赛 主办:省教育学会书法专业委员会

10.第十届中小学生诗歌竞赛 主办:省教育学会校园文学专业委员会

本文来源:现代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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