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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安徽艺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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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6 18:42:2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16年安徽艺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2016年安徽艺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学校全称:安徽艺术职业学院

  院校性质:省属公办普通高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高职

  办学详细地址:合肥市宣城路16号(宣城路校区)

              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丹霞路8号(丹霞路校区)

  录取规则:

  一、依据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以及《安徽艺术职业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依据专业志愿、择优录取。

  二、执行安徽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安徽省教育厅等相关省教育部门颁布的有关规定。

  三、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规定加分提档。录取时,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四、2016年我院空中乘务专业按普通文理科招生(艺术文、艺术理也可兼报),志愿设置为高职(专科)提前批,考生须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面试,面试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录取。录取时,在考生高考综合成绩达到对应批次省控制线的情况下,按照省考试院规定的录取标准进行。

五、学费收取标准:2016年学院招收的三年制高职(专科)空中乘务专业每生每学年7000元、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6500元。

  六、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安徽艺术职业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招生咨询方式:书信、电话。

  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宣城路16号(宣城路校区)    邮编:230001

  电话:0551-64652401、64663324

  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学城丹霞路8号(丹霞路校区)   邮编:230061

电话:0551-63876277

网址:www.artah.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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