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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工程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http://yjs.hnie.edu.cn/info/1048/1661.htm
一、学校简介
湖南工程学院始创于1951年, 坐落于一代伟人毛泽东的故乡湖南省湘潭市,是湖南省人民政府举办的本科院校。学校是教育部“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试点高校、教育部首批“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实施高校;是湖南省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首批“2011计划”入选高校。从2012年起,开始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2018年,学校入选湖南省“双一流”建设高水平应用特色学院。
学校现有主校区和南校区2个校区,校园占地面积1806亩,建筑面积54万平方米。主校区依傍湘江水,坐拥木鱼湖,山水相间,风光秀丽,是湖南省“园林式单位”和“文明高等学校”。学校现有教职工1547人,其中专任教师1006人,高级职称教师387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897人,博士生、硕士生导师145人。
学校紧密对接区域经济和机电、纺织行业发展需要,形成了电气、机械、纺织、化工、管理等优势专业群,涵盖工、管、文、理、经、艺等学科门类。学校现设有19个教学院(部、中心)、55个本科专业、2个全日制专业学位类别(能源动力、材料与化工)。学校面向全国28个省(区、市)招生。拥有湖南省“双一流”建设应用特色学科8个;教育部“卓越计划”实施专业8个;国家级、省级特色专业8个,国家级、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6个,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9个。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2个专业通过国家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建有国家级教学科研平台4个,省级平台43个。
学校积极推进科学研究,大力提升科技创新和社会服务能力。近年来,获国家级、省部级项目613项;获省部级、厅(市)级科研成果奖384项;获得各类专利454项;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1241篇。学校大力加强产学研合作,先后与全国近400家企业签订了合作协议,近年来与企业签订重大项目141项,与企业和科研院所签订横向科研项目633项,科研经费2.32亿元,产生经济效益约110亿余元。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战略,深入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是湖南省最早开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高校之一。已与美国、澳大利亚、英国、新西兰等国家20余所高校签署了合作协议,开设了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2个本科专业的国际合作教育项目。
学校始终立足湖南、面向全国、服务区域经济和产业发展,68年工程教育积淀,为机电、纺织行业和社会经济建设输送了13万多名高素质人才。近年来,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6%以上。
二、专业介绍
湖南工程学院2020年计划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75人(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实际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学制2.5年。
(一)材料与化工(085600)
本专业分三个领域、八个研究方向:材料工程(环境功能材料与催化新材料;功能电子材料与轻量化材料)、化学工程(精细化学品;化工产品及其过程设计与开发;生物质转化工程及分离工程)、纺织工程(纺织材料和纺织品加工;服装设计与工程;纺织服装企业管理与营销)。
1.材料工程:包括环境功能材料与催化新材料,功能电子材料与轻量化材料等。
2.化学工程:包括精细化学品,化工产品及其过程设计与开发,生物质转化工程及分离工程等。
3.纺织工程:包括纺织材料和纺织品加工,服装设计与工程,纺织服装企业管理与营销等。
(二)能源动力(085800)
本专业分三个领域:电气工程、机械工程、动力工程
1.电气工程:包括新能源发电及其控制,特种电机与智能电器,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电力系统及其控制,电气测试技术及故障诊断,电气智能 控制技术等。
2.机械工程:包括新能源装备动力学分析设计与控制,机电系统设计与控制,结构可靠性与数字化设计,材料成形制造工艺与装备等。
3.动力工程:包括空调、制冷及低品位热能利用,建筑节能技术,太阳能综合利用技术等。
三、招生说明
(一)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人员 ,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报考我校的考生,凡报名系统中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必须在2019年11月15日前将个人学历认证报告等证明材料发至我校招生办邮箱(yjsc@hnie.edu.cn),否则我校将取消其考试资格。
5.我校关于学生个人档案的重要注意事项: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要求个人档案在入学前必须到校。
(2)个人档案一经调入,毕业前不允许调出。
(3)凡未按规定办理档案手续的,开学后将不予以注册。
(二)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1.网上预报名时间:2019年9月24日-27日每天9:00-22:00
2.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0-31日(9:00-22:00)。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考生的报考费请按照各省规定通过网上缴纳或现场确认时缴纳。未缴纳报考费的考生不予现场确认和准考。
选择湖南省内考点的考生必须在网上缴费,否则不能进行现场确认。网上缴纳报考费的时间为10月10-31日(每天9:00-22:00),其他时间无法网上支付。9月份已经网报无法缴费的考生,在此期间要再次登录网报系统进行网上支付报考费。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到网报时选定的报名点凭报名编号缴费、照相(湖南省内考点现场不进行缴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缴费和照相者,报考无效。
考生报名时不需档案单位介绍信,报考材料也不需加盖公章,但录取时仍需考生档案单位政审和同意,所以请考生务必征得单位同意;若因上述问题使学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所填各种信息及所有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三)考试
1.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时间为:2019年12月21日至12月23日。
3.初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初试课程考试方式均为笔试。
4.初试地点:由所在报名点安排确定。
5.复试时间和地点:凡报考我校或申请调剂我校的考生,初试成绩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所报专业的复试分数线,方可参加复试。其余有关招生问题,参见教育部当年招生政策和规定。
复试时间、地点及考试方式在初试成绩公布后,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上(http://yjs.hnie.edu.cn)另行通知。
(四)体检
体检时间:我校在拟录取后组织考生体检,具体时间、要求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上(http://yjs.hnie.edu.cn)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五)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和考生入学考试(包括初试、复试)成绩,结合考生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身体健康状况以及档案单位政审材料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具体录取方案将在复试前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http://yjs.hnie.edu.cn)上公布。
(六)学习年限
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2.5年,学习年限2-4年。
(七)住宿及收费
全日制学生由学校统一安排住宿。所有硕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研究生学费标准以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物价局的批文为准。
(八)其他事项
1.我校研究生处网站(http://yjs.hnie.edu.cn)将及时发布2020年研究生招生信息动态,请考生查询。
2.考生如需进一步了解所报考专业的详情,请直接与所报考专业学院联系。
3.监督电话:纪委办公室0731-58688908 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0731-58683922
(九)招生咨询指南
湖南省湘潭市福星东路88号
湖南工程学院研究生工作处
联系电话:0731-58683922(兼传真)
邮政编码:411104
邮箱:yjsc@hnie.edu.cn
四、奖助政策
为了鼓励更多优秀学生报考我校研究生,学校出台优惠政策对研究生予以资助,具体措施如下:
▶凡录取至我校的国家计划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部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标准为12000元/年。
▶录取至我校的国家计划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享受国家助学金,每月600元/人(按12个月发)。
▶凡第一志愿报考并录取至我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入学后第一学期一次性发放新生奖学金5000元/人;调剂录取至我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按以下标准发放新生奖学金:初试总成绩高于国家A类分数线30分以上的,3000元/人;初试总成绩高于国家A类分数线60分以上的或985” 、“211”院校可按时获得学士学位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5000元/人。
▶录取至我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根据国家政策或相关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和学年综合奖学金,其中国家奖学金标准为20000元/人/年,学年综合奖学金奖励金额分别为5000元/人、3000元/人、1500元/人。
▶录取至我校的国家计划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从事“三助”工作的,可获得相应的“三助”岗位津贴。
▶录取至我校的国家计划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申请4000-10000元的研究生创新基金。
▶凡来我校参加复试的考生免收复试费,并报销一趟从考生就读学校至我校的交通费(飞机票、火车软卧票和长途的士票除外)。
▶家庭特别贫困或发生重大困难的硕士研究生可获得特别困难补助和助学贷款
▶学校鼓励并推荐研究生结合课题到校外联合培养基地带薪实习,由校外培养基地视学生参与工作情况发放一定生活工作津贴。
▶择优选拔品学兼优的硕士研究生留校工作。
2020年招生专业目录见附件。
附件【2020年招生专业目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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