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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师范大学2025年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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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12 11:43:3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安庆师范大学2025年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2025年,我校计划招收697名硕士研究生(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14人和非全日制15人),专业目录中各专业的拟招生计划数仅供参考,实际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正式下发文件为准。

(二)学习及就业方式

我校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在我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全日制研究生需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研究生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根据学校教学实际安排进行学习(原则上安排在寒暑假),非全日制专业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我校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照定向合同就业(不需要转入人事档案,在入学前规定的时间提交定向协议书);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非定向要求将全部人事档案调至我校)。

(三)招生专业及学制

2025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及学制详细情况见《安庆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四)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以及满足《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中各专业备注的具体要求: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0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注意部分专业不接受同等学力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符合1、2、3、4中的各项要求,还须符合: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6.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的,符合1、2、3、4中的各项要求,还须符合: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7.报考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的,符合1、2、3中的各项要求,还须符合: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1)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

(2)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如实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9.加分政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研究生可申请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退役大学生士兵;

申请加分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加分项目不累计。

10.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11.报名条件最终以教育部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为准。

(五)注意事项

1.新生入学时学校将对考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能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及复查不通过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2.严禁校内任何部门和人员(包括在校生)举办或参与举办考试招生辅导活动,严禁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考试招生辅导活动场所和设施,严禁委托社会培训机构进行考试招生辅导培训、招生宣传和组织活动。对违反规定的将按照国家相关文件精神坚决清理取缔并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诚信报考。

3.凡报考(含调剂)我校2025年研究生的,视为已认真阅读本招生简章并接受本招生简章的规定和要求,未尽事宜请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

4.本招生简章由安庆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

研究生院主页:http://grad.aqnu.edu.cn/

单位代码:10372

地 址:安庆市集贤北路 1318 号

联系部门:研究生院

电 话:0556-5303726

邮 箱:yzb@aqnu.edu.cn

注:以上事项如有变动,以教育部文件规定为准。

附件:

1.安庆师范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安庆师范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参考书目

3.安庆师范大学 2025年各招生培养单位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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