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搜索引擎指南网

 找回密码
 禁止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查看: 9359|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招考办公布高考考点考纪 9种行为可取消成绩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1-5-31 01:17:1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信报讯 6月7日,青岛33423名考生将走进高考考场。5月30日,市招考办公布了今年高考考点及考纪和注意事项。今年全市共有30个考点,其中市内四区有10个。

  2011年高考将于6月7日~9日进行。青岛市共有33423名考生参加统一文化课考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 、综合、基本能力测试。市招考办公布了今年高考考点设置。全市设12个考区,30个考点,1147个考场。其中市内四区设10个考点,分别是:位于市南区的1中、2中、9中,位于市北区的15中、19中、青岛旅游学校,位于四方区的17中、16中,位于李沧区的3中、58中。

  往年高考时,15中考点频繁出现家长担心噪音影响考生答题而拦车的情况。为何不取消这个考点?日前教育局解释称,考点是综合各种因素确定的,一旦确定不得轻易更改。

  市招考办提醒,考生进考场要持准考证、第二代身份证、文具入考场。除2B铅笔、书写用0.5mm黑色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外(其他科目有特殊规定的除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无线耳机、移动电话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

  考生有以下9项考试违纪行为之一的,将被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携带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如果有抄袭、传递或抢夺试卷、销毁试卷等作弊行为,其高考的各科成绩无效。

  高考期间市招考办设两部电话。考务值班电话:85786211;举报电话:85786201。考生遇到问题可以求助。

  (记者 石艳虹)

  作者:石艳虹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教你搜 ( 鲁ICP备16006309号

GMT+8, 2024-10-2 06:31 , Processed in 0.230864 second(s), 2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