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高校在津招生录取顺序依次为:提前本科批次,自主选拔录取合格考生、艺术特长生及高水平运动员志愿,本科一批(含 A 类高校和 B 类高校)、本科二批 A 阶段、本科二批 B 阶段、本 科三批 A1 阶段、本科三批 A2 阶段、本科三批 B 阶段、高职(专 科)提前批次、高职(专科)批次 A1 阶段、高职(专科)批次 A2 阶段、高职(专科)批次 B 阶段的顺序进行录取。
提前本科批次为军队、武警、公安等有特殊要求的本科高校 或专业;本科一批 A 类(B 类)艺术特长生及高水平运动员志愿 栏,仅限已参加本科一批 A 类(B 类)高校考核并合格、经公示 无异议的考生填报;本科一批为部委属高校、“211 工程”高校和 经批准参加本批录取的本科高校或专业;本科二批 A 阶段为坐落 在省会及计划单列城市的一般本科高校和经批准参加本批次录取 的本科高校或专业;本科二批 B 阶段为其他一般本科高校(含部 分本市独立学院);本科三批 A1 阶段为坐落在本市的民办本科高 校和独立学院本科专业;本科三批 A2 阶段为其他坐落在省会及 计划单列城市的民办本科高校和独立学院本科专业;本科三批 B阶段为其他民办本科高校和独立学院本科专业;高职(专科)提前批次为有特殊要求的高职(专科)院校或专业;高职(专科) 批次 A1 阶段为坐落在本市的高职(专科)院校或专业;高职(专 科)批次 A2 阶段为其他坐落在省会及计划单列城市的高职(专 科)院校或专业;高职(专科)批次 B 阶段为其他高职(专科) 院校或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