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科技讯 北京时间7月9日消息,美国国家仲裁法院(National Arbitration
Forum)日前做出最终裁决,对Google的域名保护请求给予支持,同时将与google.com类似域名所的有权判归Google所有。
1998年,拉里-佩吉(Larry Page)和塞吉-布林(Sergey Brin)创建了Google公司,并于一年之后注册了Google.com域名。2000年12月和2001年1月,俄罗斯人塞吉-格里达索夫(Sergey
Gridasov)注册了googkle.com、ghoogle.com以及gooigle.com等域名。今年5月,Google向美国国家仲裁法院提起诉讼,声称该公司拥有与google.com类似域名的所有权。
由于格里达索夫没有应诉,因此美国国家仲裁法院认定Google的指控成立。美国国家仲裁法院认为,格里达索夫希望利用Google的知名度,通过与google.com类似的域名传播病毒和其它恶意软件,从而导致它人的计算机系统崩溃,或重要数据被窃取。
国外媒体曾向格里达索夫注册网站时留下的地址发送电子邮件,希望格里达索夫就此事发表评论。一位未署名人士回信称,采用与google.com类似的域名主要是为了吸引更多访问者。芬兰安全公司F-Secure在4月26日发表的一份安全报告中称,googkle.com同一个恶意软件有很大关联。
事实上,采用与知名公司或机构类似的域名以提升网站知名度并不少见。例如,Whitehouse.gov是美国总统的官方网站,但Whitehouse.com却一度被用来显示色情广告。到目前为止,Whitehouse.com仍然是一个私人网站。(摩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