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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TV[东方时空]“人肉搜索”之惑(视频)

 

  http://www.sowang.com   2008年6月25日   央视《东方时空》


    央视《东方时空》2008年6月24日播出:“人肉搜索”之惑,以下为节目内容。

    点击观看视频>>>

 
  什么是"人肉搜索"

    现在在网络上有一个非常热门的词汇,叫"人肉搜索"。什么叫"人肉搜索"呢?其实"人肉搜索"和"人肉"无关,它只是为了和过去的机器搜索相区别。提问者通过网络提出问题之后,不是像过去那样靠计算机网络去自动搜索结果,而是通过五湖四海的网民的力量,用人找人、人问人的方式来获得结果。虽然这种搜索方式的反馈速度肯定不如机器快,但它却可能给你带来很多机器根本不可能搜到的结果。

   不过,很多事物都有它的两面性,"人肉搜索"也一样。除了温情的搜索,有时候,这种搜索方式也会让人感到不安。在各种各样的"人肉搜索"中,最具争议的就是对于人的搜索。一旦成为"人肉搜索"的目标,你的姓名、电话、身份证号码、家庭地址……甚至所有的隐私信息都可能被公开。近几年来,随着"人肉搜索"的日益兴起,这种搜索方式已经成了很多人的恶梦,王菲就是其中之一。4月17日,他控告几家网站的名誉权纠纷案在北京开庭,这个案子也被称为全国反"人肉搜索"第一案。


    反"人肉搜索"第一案


    2008年4月17日,王菲状告"大旗网"、"天涯社区"和"北飞的候鸟"网站管理员张乐奕的网络侵权案,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开庭。一大早,就有很多网友专门赶到这里,准备旁听。


    网友:我今天就跟王菲说这样一句话,如果他看到,你既然有种告,那么你就有种站出来,不要再躲了。

    网友:我非常鄙视王菲,我说要不然我也不会,而且我非常心疼姜岩,要不然我也不会从深圳过来这块

    网友:我觉得一个男人可以穷可以丑,可以没有地位,什么都可以,但是一定要有责任


    为什么原告王菲会受到这么多网友的谴责?这一切还要回溯到几个月以前。2007年12月29日,王菲的妻子姜岩从24层楼的家中跳楼自杀。在自杀之前,姜岩在自己的博客中记录了她生命倒计时前2个月的心路历程,并在自杀那天开放了博客空间。在博客中姜岩表示,自己之所以选择自杀,是因为丈夫王菲有了第三者,她还在博客中贴出了丈夫同她认为的第三者到罗马度假时的照片。


    张乐奕:无论是在姜岩的博客,还是后面通过她的姐姐向我们这些朋友叙述的整个事情的经过,我觉得这个已经是毋庸置疑的事情。


    张乐奕表示,他是姜岩生前的好朋友,在了解了这件事后,他建立了一个名为"北飞的候鸟"的网站来悼念姜岩。而姜岩博客中所披露的一些事让她身边的好友感到非常愤怒,他们将相关消息发布到了天涯网上,随后,大旗网等多家网站也对这些消息进行了转载。第三者插足、逼死妻子的消息立刻成为2008年初网友议论的焦点。很快,一些愤怒的网友就对王菲和被认为是第三者的女孩东方启动了"人肉搜索",而他们对王菲的谴责也开始从虚拟世界延伸到了现实生活。


    王菲的律师张雁峰:他个人的信息,他在哪儿上班,他们家住哪儿,这些全给公布到网上,而且他父母是干什么的,他父母家的电话,他父母的住址,还有他哥哥的姓名,哥哥的工作单位,他哥哥汽车的车牌号都给挂到网上。所以有不少网友就到他们家捣乱,半夜打电话,再就是在他们家的门口摊了好多字,叫逼死贤妻,血债血偿。


    事情发生后,王菲和东方所在的单位停止了他们的工作。而据王菲的律师介绍,因为这场风波,王菲一直很难找到新的工作,情绪十分低落。

 

   王菲的律师张雁峰:用人单位都是婉言谢绝,也不是说不要,就是说过一段,等等这股高潮过去再考虑。实际上公司就是怕网友对公司施加压力。


    记者:现在在用人单位里他有这么高的知名度吗?


    张雁峰:在社会上好像好多人并不知道,但是在他工作的广告圈,好多人都知道这件事。而且网上登的上海广告界有一些人在网上登了一些东西,就是要封杀王菲,不允许他到上海找工作。


    不过,对于这一点,一些网友却并不认可。


    网友:我不认可。为什么?其实网友对王菲的干涉能有多长时间呢?事情已经慢慢平息下去了,是王菲又把它挑起来的,对吧?他好像说找不到工作,我觉得也许是他对个人的能力过高地估计,或者是用人单位对他人品的怀疑,应该跟这件事情没有太大关系。


    这位网友所说的王菲重新挑起这件事,就是指今年3月28日,王菲将两家网站和一名网管告上了法庭。而对于王菲的举动,很多网友的第一反应就是可笑。


    网友:我也觉得是很可笑的一件事情。为什么?他想告诉大家什么呢?我不太明白。


    王菲的律师向我们表示,他们认为部分网友和网站的行为已经违法。而王菲之所以选择起诉,也是想澄清一些他认为并不属实的信息,减轻对于自己正常生活的影响。


    王菲的律师张雁峰:违法主要是网站上发布的那些信息,有诽谤的,有侮辱的,还有揭人隐私的,这属于侵犯名誉权和隐私权。当然主要是网友网上发布,但是由于网友人数众多,起诉起来很不方便,费时费力,所以我们就告了网站。法律有规定,网站有义务删除违法信息。像这个侮辱诽谤揭人隐私的,网站有义务删除,因为它没有删除,所以它就有违法的地方。所以我们告网站也是有理由的。

   "人肉搜索"的起源


    这场由网络走到现实的公共事件,随着王菲的起诉再次掀起高潮,并被称为"反人肉搜索第一案",也有人称之为"中国网络暴力第一案"。到目前为止,此案仍在审理当中。而据我们了解,虽然进入司法程序反对"人肉搜索"的案件,这次是第一例,但早在2001年,网上就已经有了这种搜索方式的雏形。而据"猫扑"网的工作人员介绍,人肉搜索的概念最早就出自于猫扑。


    猫扑大杂烩负责人杜培源:"人肉搜索"最早确实是起源于猫扑,其实在很早的时候就已经有这个概念了,大概在2001年的时候,当时就会有很多网友去发帖,找一些资料、文章,或者找一首歌这样的方式,然后再由很多网友来给他解答,说给你找到合适的文章,找到合适的歌。


    而在"人肉"搜索这个概念最终形成的过程当中,同样发生在2001年的"陈自瑶"事件则成了一个标志性事件。


    杜培源:当时的标志性事件就是微软的陈自瑶事件,当时是一个网友发帖说,一个很漂亮的女孩的照片说是他女朋友,后来很多人质疑,大家就去查找,最后找到这个女孩实际上是微软的一个形象代言人,把她当形象代言人的一些资料都贴出来了,这个在当时影响比较大,最后就成为一个标志性的事件。


    从那以后,"人肉"搜索的概念开始渐渐被网友们所接受。而这种搜索方式之所以能在"猫扑"网上逐渐普及,也和他们推行的一个制度有关,那就是"赏金猎人"制度。


    杜培源:当时的赏金猎人制度是来自于猫扑的一种虚拟货币,叫做MP,比如说别人来发帖,许以MP的奖励这种方式来寻求帮助,那么会有很多的网友,也就是我们所说的"赏金猎人"去给他提供帮助,大家集体参与进来,最后再根据谁回答最好给他MP奖励。


    在"赏金猎人"制度的激励之下,最初的"人肉"搜索引擎很快发展起来。某人需要解决一个问题,就在网上发贴并许诺一定数量的Mp作为酬谢。而赏金猎人们看到贴子后,就会用各种方式去寻找答案,并积极地回帖邀功。最后,提问题的人得到了答案,赏金猎人得到了Mp,皆大欢喜。那么,这种不能吃、也不能喝的虚拟货币为什么会对"赏金猎人"们有如此大的激励作用呢?


    杜培源:在猫扑这个虚拟世界里面,这个货币可以购买到一些增值的服务,可以让他能感受到MP的价值所在,大家也会觉得很有用,另外一种很重要的原因,他通过给别人回答,去给别人提供帮助,他也可以获得自己的成就感,再加上又有非常实际的MP的奖励,所以作为一个非常核心的推动力,在当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就是虚拟货币MP。


    "人肉搜索"大事记


    通过给别人提供帮助、并获得认可后所得到的成就感和满足感。这本来是一件好事,不过,随着这种搜索方式在网上的逐渐普及,有关它的争议却也越来越多。尤其是当被搜索的主角是人,而相关信息的发布又开始触及当事人的隐私的时候。虽然大多数时候,网友们往往是以"道德捍卫者"的形象出现的,但是却很少有人去顾及,他们的这种行为对当事人会造成什么样的困扰?而他们的这种行为本身又是否合理合法?


    2006年2月26日晚,一位名为"碎玻璃渣子"的网友无意中在网上发现了一组虐猫图片和视频,这些图像的残忍甚至让他觉得不忍心看下去。


    网友"碎玻璃渣子":肯定是看不下去,尤其你在听,你看图片,跟你看那个视频,然后听那只猫在那叫。


    很快,这组图片和视频就通过转贴等形式在网上广泛地传播开来,仅一天时间就已从猫扑网传到天涯、新浪、搜狐、网易等各大网站,一度成为点击率最高的热门图片。而愤怒的网友甚至将虐猫女的头像制成了"宇宙A级通缉令",号召认识的网友提供线索。


    2月28日,网友"鹊桥不归路"发现了一个重要线索。他在网上下载到了踩猫录像的完整视频,播放这段视频录像的网站名为"踩踏的世界",注册公司是杭州"银狐科技"公司,注册人是该公司的总经理郭某。于是,郭某迅速被列为"踩猫事件幕后黑手"。


    网友"碎玻璃渣子":你拍了你干嘛传播?你为什么?很可能,我认为为了某种利益,那我觉得为了点钱,去做这么残忍的事情,不可以接受。


    仅仅两天的时间,互联网上关心虐猫事件进展的网友已达70万,提供的线索也多达数万条。到3月1日,郭某的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车牌号、地址,甚至大学履历都已经被网友们查出并公布在各大论坛上。3月4日,一知情人在网上公布:踩猫女是黑龙江省萝北县医院的药剂师王某,而踩猫地点就是萝北县的名山岛。

 

    网友小青:短短的两三天之内,事情的变化很急剧,我就发现互联网的力量真的很大很大,大到我以前从来想象不到。


    不到6天的时间,虐猫录像制作、传播的组织者之一郭某、踩猫女王某、以及进行虐猫录像拍摄贩卖活动的李某,就相继被网友用"人肉搜索"的方式从茫茫人海中查出。事情曝光后,李某和王某分别在网上贴出了检讨书,此后,王某离开了萝北县医院、李某因此事丢掉了萝北电视台编辑部主任的职务、郭某由于照片、车牌号等在网上曝光,生活遭到彻底改变。而虐猫事件更是成了"人肉"搜索发展史上最引人关注的一次事件。


    仅仅一个多月后, "铜须门"事件再次向人们展示了"人肉"搜索的威力。


    2006年4月12日深夜,一个名为"锋刃透骨寒"的网友发贴称,自己的妻子由于沉迷网络游戏,在一次网友聚会后,与网名为"铜须"的男人发生了一夜情。在贴子中他还贴出了一段妻子与这个人的聊天纪录。这个贴子一出现立刻引发了很多网友的关注,声讨"铜须"的贴子频繁地在各大论坛出现,更有人将他们的愤慨付诸于实际行动。"铜须"再次成为"人肉"搜索的目标。在很短的时间内,"铜须"的真实姓名、电话、学校、求职简历等个人信息都被公之于众,他和事件女主角的照片也被人公布到了网上。有网友甚至发出了"江湖追杀令",呼吁社会封杀"铜须"。


    面对强大的"人肉"搜索,面对众多网民的声讨,"铜须"的正常生活受到了很大的影响,但这种影响到底会持续到哪一天?会到什么程度?却没有人能给出一个准确的答案。


    主持人:在大多数的"人肉"搜索案例中,网友们往往都是以一个"道德捍卫者"的形象出现的,但有的时候也会出现所谓的"误伤"。去年年末的一天,北京的一名小学生在接受电视台采访时,指责一些网页"很黄很暴力"。没想到这短短的五个字却再次成为一些网友攻击的目标。她的相关资料被人在网上公布、恶搞漫画等更是泛滥成灾。

    有人认为,在很多案例中,网友、包括网站的某些行为已经突破了道德和法律的边缘,成了"网络暴力"。那么,面对这种日益发展壮大的搜索方式,我们该怎么做?是呼吁立即叫停?还是有什么合适的方式来引导它健康发展呢?今天的节目我们将连线两位嘉宾共同探讨。一位是中国社会科学院信息化研究中心秘书长姜奇平,另一位是清华大学法学院网络法专家李旭。


    主持人:对于这种新兴的搜索方式本身和它下一步的走向,你们各自的态度是什么?


    李 旭:从技术上看,"人肉搜索"是一种技术上的互动,从商务上来看,它可能是网上网下的一种新的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的服务模式。从电子商务各国的立法经验来看,都是采取鼓励促进的原则,因此我是积极赞成在引导下支持这种搜索方式的发展。


    姜奇平:我认为现在还是不确定状态,目前是在一个没有规制的情况之下,也就是说没有建立游戏规则,我相信如果说建立一个游戏规则以后,将来的发展很可能是利大于弊的。


    主持人:现在对于"人肉搜索"这种方式,最大的质疑声和反对声就是它涉及到了人们的隐私,尤其是王菲这个案例出来之后,人们认为这样的人肉搜索已经形成了网络暴力,两位怎么看呢?


    李 旭:首先大家需要对网络暴力这个词汇做进一步的理解。实际上在国外,尤其是英美国家,提到网络暴力,他们更多指的是通过网络游戏或者是其它的网络活动来诱发暴力犯罪,特指在网络犯罪这个领域的一种社会行为。但是我们国家新闻、媒体所提到的网络暴力更多的是指像王菲事件这样的一种网络的纠纷解决,甚至是网络的惩治这样一种行为。


    主持人:您认为王菲事件是不是已经构成网络暴力了呢?


    李 旭:是我们已定意义下的网络暴力,我们应当进行惩治,但是这里要区别,包括这些参与网络暴力的网民,他们的主观目的,或者是主观期望实际上已经远远超出了最终实际造成的一种损害,因此对于实际当事人受到的损害,我们可以根据既有的法律进行,按照名誉权或者隐私权的损害后果进行相应处理。


    姜奇平:我认为这里说的暴力其实只是一种比喻,并不是说网民拿着拳头去打当事人,只不过是把他的实质式的隐私权问题,就是把他不愿意暴露的隐私给暴露出来了。但是我还是想强调那一点,实际上公共对这个议程已经进行了设置和选择,某种意义上来说,所涉及的这些事情大多已经成为公众事件,所以我认为应该充分考虑对于公共人物和公共事件,大众所拥有的这种知情权。

    但是另一方面来说,我觉得关于隐私权保护在发达国家也是争论很激烈的问题,一种人认为隐私权是有限的,它作为信息资源是可以开发甚至商用的;但是另一种认为就是说绝对不能触及,我认为可能比较合理的是要居中来选择界限。

    使用了别人的信息是否征得当事人同意,我认为这应该是一个界限,被搜索的人在遭到了人肉搜索的时候,我认为他可以表达自己的意愿,主张自己的权利。


    主持人:目前我国的法律在相关问题的监管上是否存在薄弱环节?


    李 旭:在法律上,这种精神上的损害,我们通常就是侵犯隐私权为代表的人身权的一个典型后果,因此我们的赔偿也叫做精神抚慰金,但是对于王菲这个案件以及类似的案件中,在是否侵犯隐私的认定上还存在一些法律上的障碍,比如说刚才提到的信息的获取和披露的一个程序,如果这些信息都是从网上分门别类的、公开方式的获取,但是在这个社区里进行了聚类,得到了一个完整的隐私信息的话,这让每一个单独网民的行为是否构成侵犯隐私,这在法律上是有争议的。

    另外对于其它一些可能获得的手段,比如说从合法机构那里,比如说我们的公民身份信息管理机构那里得到这样一个信息,这样的情况是否算侵犯隐私权,或者是否算信息的合理利用,这个在法律上目前也没有界定,这反映出我们国家在立法上,包括在《个人数据保护法》这些存在缺失都有关系。


    姜奇平:从心理上来说是能理解的,他的爱人跳楼自杀了,肯定大家会出于义愤,会对他产生一种强烈的追究意识,但是如果放到现实生活中,肯定不可能允许任何人推门而入去进行搜查,你要有搜查证,公民未经过任何的中介或者许可,他就可以对另外一些公民产生侵入或者骚扰的行为,这显然是有问题的。这反映的还是我们的制度的缺失。


    主持人:我想请教两位,像在国外,尤其是网络发达的国家有没有出现过"人肉搜索"这样的一个现象,他们是怎么来加以管理和引导的呢?


    姜奇平:从我们能够观察的情况来看,这应该是中国比较独特的一个现象,国外也有,但是它可能追究的目标,比如说原来对克林顿的事件里边,德拉吉网站曾经汇集了很多的力量,对这件事情进行跟踪,甚至会把网下的媒体给牵扯进来,但是像中国这样集中,我觉得还是一个比较有意思的现象。


    李 旭:在国外,类似的新闻报道可以看到,但是真正能够影响这么深远,或者参与人数这么多。另外能够真正到法庭上变成一个诉讼案件的事例不多,在亚洲,这个现象在韩国前几年是比较普遍的,包括大家可能听到的一些所谓"狗屎女"事件,或者是韩国明星的隐私曝光事件等等,韩国政府对这个除了采取传统法律的执行,加大执行力度之外,它还采取了我们所说的实名制,这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一个遏制的效果。

    主持人:对于这种新兴的搜索方式,下一步怎么来加以管理和引导呢?


    李旭:从网络规制的角度来看,目前对网络行为的约束或者是引导主要有四大方式,法律、技术、市场和社区准则或者是社区规范,但是从有效性的角度来看,目前比较有效的只能是法律和社区规范,因此我个人的观点就是对于这样一种侵犯他人隐私的人肉搜索的这样一个社区行为,主要还是要依靠法律和社区本身的准则规范来加以约束和引导。


    姜奇平:我赞成这种说法。其实我们现在有60多部规范互联网的法律,应该说法律这方面虽然有待进一步完善,它应该说是已经初具规模。现在我认为一个突出的薄弱环节就是李教授说的社区的这种规范,实际上是一种自律,包括道德层面的自律,包括社区、组织这个层面的一些自律。


    李旭:对于这样一种网际传播的现象,从规制的角度来看,最好的方法就是建立社区准则,同时对社区的管理者、组织者、或者是发起者进行法律上的、适当的注意,这个注意既包括对他的普法教育,也包括对出现了违法行为对他的责任追究。


    主持人:好,谢谢两位。"反人肉搜索第一案"目前还没有判决,但它却提醒我们,如何在法制的框架下去审视"人肉"搜索的种种问题。也许很少有人会去换位思考一下:如果被"人肉"搜索的对象是我们?如果我们是不幸被"误伤"的人,我们的世界会变成什么样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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