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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大学2015年高考录取结果查询(录取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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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 16:22: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上海交通大学本科招生网
http://zsb.sjtu.edu.cn/index.htm





历年分数
http://zsb.sjtu.edu.cn/lnfs.htm

招生计划
http://zsb.sjtu.edu.cn/zsjh.htm



学校全称:上海交通大学

地址:上海市东川路800号(200240)

主页:http://www.sjtu.edu.cn



招办地址:上海市东川路800号新行政楼B楼333室(200240)

热线电话:(021)34200000

传真:(021)34207255

招生网:http://zsb.sjt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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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7-1 16:22:09 | 只看该作者



上海交通大学主页
http://www.sjtu.edu.cn/


(数据截至2011年12月31日)

  上海交通大学是我国历史最悠久的高等学府之一,是教育部直属、教育部与上海市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 “七五”、“八五”重点建设和“211工程”、“985工程”的首批建设高校。经过115年的不懈努力,上海交通大学已经成为一所“综合性、研究型、国际化”的国内一流、国际知名大学,并正在向世界一流大学稳步迈进。

  十九世纪末,甲午战败,民族危难。中国近代著名实业家、教育家盛宣怀和一批有识之士秉持“自强首在储才,储才必先兴学”的信念,于1896年在上海创办了交通大学的前身——南洋公学。建校伊始,学校即坚持“求实学,务实业”的宗旨,以培养“第一等人才”为教育目标,精勤进取,笃行不倦,在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已成为国内著名的高等学府,被誉为“东方MIT”。抗战时期,广大师生历尽艰难,移转租界,内迁重庆,坚持办学,不少学生投笔从戎,浴血沙场。解放前夕,广大师生积极投身民主革命,学校被誉为“民主堡垒”。

  新中国成立初期,为配合国家经济建设的需要,学校调整出相当一部分优势专业、师资设备,支持国内兄弟院校的发展。五十年代中期,学校又响应国家建设大西北的号召,根据国务院决定,部分迁往西安,分为交通大学上海部分和西安部分。1959年3月两部分同时被列为全国重点大学,7月经国务院批准分别独立建制,交通大学上海部分启用“上海交通大学”校名。历经西迁、两地办学、独立办学等变迁,为构建新中国的高等教育体系,促进社会主义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六七十年代,学校先后归属国防科工委和六机部领导,积极投身国防人才培养和国防科研,为“两弹一星”和国防现代化做出了巨大贡献。

  改革开放以来,学校以“敢为天下先”的精神,大胆推进改革:率先组成教授代表团访问美国,率先实行校内管理体制改革,率先接受海外友人巨资捐赠等,有力地推动了学校的教学科研改革。1984年,邓小平同志亲切接见了学校领导和师生代表,对学校的各项改革给予了充分肯定。在国家和上海市的大力支持下,学校以“上水平、创一流”为目标,以学科建设为龙头,先后恢复和兴建了理科、管理学科、生命学科、法学和人文学科等。1999年,上海农学院并入;2005年,与上海第二医科大学强强合并。至此,学校完成了综合性大学的学科布局。近年来,通过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的建设,学校高层次人才日渐汇聚,科研实力快速提升,实现了向研究型大学的转变。与此同时,学校通过与美国密西根大学等世界一流大学的合作办学,实施国际化战略取得重要突破。1985年开始闵行校区建设,历经20多年,已基本建设成设施完善,环境优美的现代化大学校园,并已完成了办学重心向闵行校区的转移。学校现有徐汇、闵行、法华、七宝和重庆南路(卢湾)5个校区,总占地面积4840亩。通过一系列的改革和建设,学校的各项办学指标大幅度上升,实现了跨越式发展,整体实力显著增强,为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交通大学始终把人才培养作为办学的根本任务。一百多年来,学校为国家和社会培养了20余万各类优秀人才,包括一批杰出的政治家、科学家、社会活动家、实业家、工程技术专家和医学专家,如、陆定一、丁关根、汪道涵、钱学森、吴文俊、徐光宪、张光斗、黄炎培、邵力子、李叔同、蔡锷、邹韬奋、陈敏章、王振义、陈竺等。在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中,有200余位交大校友;在国家23位“两弹一星”功臣中,有6位交大校友;在18位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中,有3位来自交大。交大创造了中国近现代发展史上的诸多“第一”:中国最早的内燃机、最早的电机、最早的中文打字机等;新中国第一艘万吨轮、第一艘核潜艇、第一艘气垫船、第一艘水翼艇、自主设计的第一代战斗机、第一枚运载火箭、第一颗人造卫星、第一例心脏二尖瓣分离术、第一例成功移植同种原位肝手术、第一例成功抢救大面积烧伤病人手术等,都凝聚着交大师生和校友的心血智慧。改革开放以来,一批年轻的校友已在世界各地、各行各业崭露头角。

  截至2011年12月31日,学校共有24个学院/直属系(另有继续教育学院、技术学院和国际教育学院),19个直属单位,12家附属医院,全日制本科生16802人、研究生24495人(其中博士研究生5059人);有专任教师2979名,其中教授835名;中国科学院院士15名,中国工程院院士20名,中组部“千人计划”49名,“长江学者”95名,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80名,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首席科学家24名,国家重大科学研究计划首席科学家9名,国家基金委创新研究群体6个,教育部创新团队17个。

  学校现有本科专业68个,涵盖经济学、法学、文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和艺术等九个学科门类;拥有国家级教学及人才培养基地7个,国家级校外实践教育基地5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5个,上海市实验教学示范中心4个;有国家级教学团队8个,上海市教学团队15个;有国家级教学名师7人,上海市教学名师35人;有国家级精品课程46门,上海市精品课程117门;有国家级双语示范课程7门;2001、2005和2009年,作为第一完成单位,共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37项、上海市教学成果157项。

  学校现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36个,覆盖经济学、法学、文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等8个学科门类;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57个,覆盖全部13个学科门类;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3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1个;9个国家一级重点学科,11个国家二级重点学科,7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27个上海市重点学科;28个博士后流动站;1个国家实验室(筹),8个国家重点(级)实验室,5个国家工程研究中心,3个国家工程实验室,2个国家级研发中心,1个国防重点学科实验室,13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4个卫生部重点实验室,1个农业部重点实验室,27个上海市重点实验室,4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4个上海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文化部文化产业研究基地,4个上海市理论创新基地和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工作室,3个世界卫生组织合作中心,1个国家技术转移中心和1个国家大学科技园。

  科学研究与科技创新水平不断提高。SCI收录论文数等指标连续多年名列国内高校前茅,2010年度SCIENCE、NATURE、CELL和PNAS等四大世界名刊收录论文共10篇,居全国高校第一;SCI收录论文数3258篇,继续保持全国高校第二;SSCI和A&HCI收录论文95篇,位列全国高校第三;“表现不俗”论文共702篇,居全国高校第三;国内论文数7932篇,居全国高校第一;1991~2011年累计申请专利9810项。

  拥有“数字高清晰度电视系统关键技术与设备”、“巨型重载操作装备的基础科学问题”、“中、大规模集成电路计算机辅助解剖分析系统”、“无缆水下机器人”、“深潜救生艇”、“潜艇噪声振动控制设计及其应用”、“阻燃镁合金及其应用关键技术研究”、“轿车车身制造质量控制”、“纳微尺度流体流动与传热传质的基础研究”、“原位复合自生增强Ti基复合材料、Mg-Li基复合材料研究”、“二代高温超导带材制备技术研究”、“超支化聚合物的可控制备及自组装”、“全氟离子膜关键技术研究”、“A-I型短指症致病基因的研究”、“DNA大分子上的一种新的硫修饰”、“组织工程学重要基础科学问题研究”、“2型糖尿病病理生理变化的分子机理研究”、“白血病、红细胞和血小板等血液系统相关疾病研究”等一批重大研究成果。2011年,我校获国家科学技术奖12项,其中第一申报单位6项,位列全国高校第二。

  上海交通大学深厚的文化底蕴,悠久的办学传统,奋发图强的发展历程,特别改革开放以来取得的巨大成就,为国内外所瞩目。这所英才辈出的百年学府正乘风扬帆,以传承文明、探求真理为使命,以振兴中华、造福人类为己任,向着“综合性、研究型、国际化”的世界一流大学目标奋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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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7-10 12:54:23 | 只看该作者

上海交通大学2015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上海交通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本科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我校全称为上海交通大学,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直属、教育部和上海市共建的综合性、研究型、国家首批“985工程”和“211工程”高校,地址为上海市东川路800号,邮编200240。   

  第三条 上海交通大学本科招生采用上海交通大学校本部(国标码10248)和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国标码19248)两个招生代码,分别编制计划和录取。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全部在我校闵行校区就读,医学院录取的学生进入医学基础阶段后到我校重庆南路校区就读。   

  第四条 我校培养的本科生,毕业时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均为上海交通大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第五条 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六条 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   

  第七条 我校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其职责是:   

  1.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及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   

  2.按照教育部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编制分地区、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章程;  

  3.开展招生宣传、咨询服务工作,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招生政策;

  4.客观、公正地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并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5.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   

  6.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   

  7.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八条 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按照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我校根据各省(区、市)考生数量和生源质量、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趋势、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去向、考生对我校各专业的认可度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分省分专业计划。   

  第十条 我校本科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级招办向社会发布。   

  第十一条 我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我校根据在各省(区、市)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20%(实施“综合评价录取”的省市除外)。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05%。   

  第十三条 投档时,对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政策性高考加分项目,我校原则上认可考生具备的所有加分项目中最高一项加分,且最高不超过20分。   

  第十四条 我校校本部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综合评价录取”按照综合成绩)和专业志愿安排考生录取专业,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即遵循分数优先原则,按分数由高分到低分,结合考生专业志愿,择优安排专业录取)。在专业招生规模允许的范围内,学校将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情况适度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安排。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者。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数学、英语。   

  第十五条 我校致远荣誉计划理科方向所属专业在新生中进行招生,学生录取后学籍由原专业转入致远荣誉计划相关专业。   

  第十六条 我校实行按院(类)招生学院的学生入学时不分具体专业。一般在进校一年左右,根据本人志愿、学习成绩、高考成绩及学校有关规定,在所在学院(类)范围内再选择专业方向。   

  第十七条 交大密西根学院所属专业、交大-巴黎高科卓越工程师学院所属专业、工科试验班类(须第一志愿报考,综合评价录取方式除外)、自然保护与环境生态类、自然保护与环境生态类(生命与环境交叉平台)、核工程与核技术专业以及医学院列入提前批招生的各专业,仅录取填报其专业志愿的考生(不报不录、不接受调剂),具体解释详见“上海交通大学2015年报考问答”。   

  第十八条 我校在江苏省录取时,各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2A,自主招生、农村学生单独招生(思源计划)、国防生、高水平艺术团招生要求为2B。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和艺术类招生的选测科目等级要求按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二十条 我校全部专业除国防定向生外,均无男女比例要求。高考无外语语种限制,但学生入校后,除交大-巴黎高科卓越工程师学院所属专业、日语、德语、临床医学八年制(法语班)等专业外,全部学习英语。   

  第二十一条 特殊类型招生录取办法,按照教育部等国家相关部门的规定及我校制订的具体招生办法执行。   

  第二十二条 我校为解放军总装备部招收和培养国防定向生。其录取办法按解放军总装备部与上海交通大学制定的《上海交通大学国防生招生简章》执行。   

  第二十三条 我校医学院在录取中的特殊要求详见《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招生实施细则》。   

  第二十四条 我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校后,我校统一进行新生复查工作。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六条 对各省(区、市)高考成绩前三十名(高考原始成绩,不含各类加分)的优秀学生,进校后一个月内可在全校范围内按文理科重新选择专业或学院(包括各类试点班)。对进入实行按院招生的有关学院的考生,在平台分流时满足其专业志愿。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七条 我校按照国家规定和上海市物价局核准标准确定学费和住宿费标准:   

  1、学费   

  ① 建筑学、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口腔医学、护理学、医学技术类各专业:人民币6,500元/人·年。   

  ② 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继续实行按学分收费试点。大类培养阶段均按人民币130元/学分标准收费,每学年约50个学分左右。   

  专业分流后收费标准:   

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安全、软件工程、微电子科学与工程、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等专业,人民币6,500元/人·年;其它专业人民币5,000元/人·年;其中软件工程专业从三年级起16,000元/人·年,微电子科学与工程专业从三年级起12,000元/人·年。   

  ③ 视觉传达设计、临床医学(法语班)专业:人民币10,000元/人·年。   

  ④ 交大密西根学院所属专业:50,000元/人·年。   

  ⑤ 交大-巴黎高科卓越工程师学院所属专业:45,000元/人·年。   

  ⑥ 其他所有专业:人民币5,000元/人·年。   

  2、住宿费为人民币1,200元/人·年。   

  第二十八条 我校优秀学生奖学金按《上海交通大学2015年优秀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执行。   

  第二十九条 学校承诺:决不让任何一位被我校录取的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第三十条 咨询和联系   

  上海交通大学各院系及专业详情,可阅览学校主页http://www.sjtu.edu.cn

  本科招生办公室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新行政B楼333室   

  邮编:200240   

  咨询热线:(021)34200000   

  传真:(021)34207255   

  招生网:http://zsb.sjtu.edu.cn   

  电子信箱: zsb@sjtu.edu.cn

  医学院招生办公室地址(重庆南路校区):上海市重庆南路227号邮编:200025   

  电话:(021)63846590—776118、776172   

  传真:(021)63853238   

  网址:http://ygzs.shsmu.edu.cn/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投诉电话::021-34206217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由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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