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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报考澳门地区高校? 被澳门地区高校录取后如何办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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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8 23:29:0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经教育部同意,澳门大学、澳门理工学院、澳门旅游学院、澳门科技大学、澳门镜湖护理学院和澳门城市大学6所高校在北京、上海等31个省、市、自治区招收本科自费生。

招生对象为参加当年6月普通高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的考生,招生学校实行单独接受考生报名的方式,录取分数线由学校自行确定。考生可以同时填报澳门地区高校(6所高校可单报也可兼报),也可同时填报内地高校和香港高校。考生如收到内地或几所澳门高校录取通知书,可选择一所学校报到注册。

根据公安部、教育部规定,凡被澳门高校录取的学生,凭澳门高校的录取通知书及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因私赴澳门手续。学生赴澳门高校就读期间,应遵守所在地的法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学生在澳门学习期间,由中央人民政府驻澳门联络办公室负责管理。学生在澳门期间,其内地户口不予注销。学生毕业后,自主择业,政府不安排工作;获得澳门高校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内地教育主管部门予以承认。

澳门地区6所高校在沪接受考生报名的时间一般在5月至7月初,具体时间由学校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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